来安论坛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收起左侧
楼主:容颜为君老 - 

[心情驿站]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8 天

连续签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8-31 19: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容颜老师是一个把情感埋藏颇深的人,是一个真正有故事的人。简简单单的一个“人”,却写出了多样的色彩。见解、感受。让我又一次清醒的认识了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群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0 天

连续签到: 16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8-31 22: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人的外在表现正是内心世界和素质的必然体现,就是特意伪装,既不像,也不可能长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31 22: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质朴的文字反映本真的思想,把“人”字下了最简明的定义。看到很多一味抱怨社会及别人的语言文字,也曾感叹为什么不从自身做起?共性本来就是存在于个性之中,一人做好,全家做好,大家做好,全社会没有不好之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有关家国书常读,无益身心事莫为。欣赏容颜的观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1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9-4 18: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好境界,欣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5 22: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在世多不容易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50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9-6 19: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云轩主人 发表于 2012-8-31 22:06
其实人的外在表现正是内心世界和素质的必然体现,就是特意伪装,既不像,也不可能长久。

非常赞同你的观点,伪装只能一时,做人需根本实在是最可贵。迟复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50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9-6 20: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龙沙快雪 发表于 2012-8-31 22:15
质朴的文字反映本真的思想,把“人”字下了最简明的定义。看到很多一味抱怨社会及别人的语言文字,也曾感叹 ...

反复认真读了您的回帖,首先感谢你的用心回帖,我的观点也是你们的观点,其实做人就应该这样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50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9-6 20: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山草 发表于 2012-9-4 18:10
好文章好境界,欣赏!

谢谢你的回帖,希望你经常会出现在“舞文弄墨”之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50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9-6 20: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海为家 发表于 2012-9-5 22:30
人生在世多不容易呀!

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简单就看你拥有一个什么样的心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