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求职] 招聘演出队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10-25 10: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扬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来安地区招募演出团队(主要的路演方式)!有意者请联系赵先生 ,13605501610或0550-568668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0-25 19: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要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21: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眼睁睁的死亡 发表于 2012-10-25 19:06
。。。有什么要求

没有什么太大的要求,演出时间也很短,主要是活动演出,有意者可电话联系或直接前往公司咨询(地址 :来安县开发区扬子太阳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0-26 13: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多少人的?大概的条件是什么,待遇怎么安排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6 14: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文超 发表于 2012-10-26 13:57
需要多少人的?大概的条件是什么,待遇怎么安排的?

您电话多少?我们打电话给您,电话详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0-26 14: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米米 发表于 2012-10-26 14:11
您电话多少?我们打电话给您,电话详谈~

1365550988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1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0-26 14: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文超 发表于 2012-10-26 13:57
需要多少人的?大概的条件是什么,待遇怎么安排的?

就是每次专卖店做活动.在台上跳跳唱唱宣传.宣传//应该做一场活动给多少钱..就是那样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0-26 14: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飞跃 发表于 2012-10-26 14:50
就是每次专卖店做活动.在台上跳跳唱唱宣传.宣传//应该做一场活动给多少钱..就是那样了.

我知道,我做过外场路演的,我是想问问,怎么合作?大概需要多少人的?是我们固定在你们那里一个月做几场,还是卟固定,到时候通知的,还有每场大约多少钱。这些详细的想知道,适合的话我们就可以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0-27 08: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昨天打电话的,忘了问下,影响,舞台需要我们弄去,还是你们都有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7 10: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嘛要求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