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诗词歌赋] 步不雅斋先生《板桥意象之七》韵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12-9 15: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少年狂 于 2012-12-9 15:48 编辑

金迷纸醉夜阑珊,曼舞轻歌入勾栏。
相拥小三懒起早,面对发妻恨花残。
空调房内鸳鸯冷,垃圾箱中五尸寒。
此去板桥路未改,丰都冤魂久盘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9 17: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直击现实,沉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2-9 19: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汗青 发表于 2012-12-9 17:41
直击现实,沉重!

谢谢点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8 天

连续签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2-9 19: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不能自毁形象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0 07: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無訫 发表于 2012-12-9 19:49
老师,不能自毁形象啊

别抬举老朽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2-10 08: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12-10 19: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社会,一些诟病,此诗一揭无余!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