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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也说昨天的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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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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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20: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看了及时行乐网友发的帖子,我也来说二句。    昨晚车祸发生时,我随后经过那里,伤者已被送医院,许多交警在处理现场。我知道,包括我在内,大家都不愿意看见或听到车祸的发生,所以,我没拍照,也没准备发帖说与大家。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今天早晨我上班时有人电话告诉我说,骑摩托车的人竟然是我的邻居!他几乎是当场逝去的!
     今晚下班,我去了他家,一屋子的人。。。。。。,他的姐姐和堂哥告诉我们大概情况:骑摩托车的戴某某,30多岁,是去官山小学接放学的孩子的,【孩子好像7、8 岁】,骑车在路右侧边道正常行驶,当时一辆南京下高速卸货的大巴,卸货后在路上调头准备再上高速,被来安--合肥的大巴侧撞,来安的大巴方向失控,偏至左侧边道撞上戴某。。。。
       家人说,可能是救援不及时,被撞后送医较迟,耽误了。死者除下巴有青淤,口鼻流血外,无外伤,后送滁州二院,被证实肺被撞坏。还有就是交警没能即时告诉其家人。死者摩托车有车牌,留有手机,却没有交警及时联系其家人,还是天黑孩子没人接,老师用电话联系死者所用手机,才被告知情况。
        我想提醒那些驾驶员们,你们就是驾驶技术再好,保险再全,难道开车就一定安全吗??你们可知道,车上乘客的安危,无辜者和自己的生命,自己家人和别人家的幸福,都会毁在你的弹指一挥间!冒着这么大的危险,去抢那几分钟、甚至几秒钟,你们真的值得吗??!!新交规够严格的了,你们还那么熟视无睹吗?你们,还准备拿自己和别人的幸福、生命开玩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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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15 20: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心不想看到这些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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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15 20: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蹦乱跳的一个人 转眼就阴阳相隔了 马上都过年了 想想都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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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15 20: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恨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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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15 20: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初出茅庐 于 2013-1-15 20:44 编辑

小名叫戴老七,我认识他,孩子那么小就遇不测真的很悲惨,前段时间路对过李小三也是车祸(城西外环--清流西路,泰鑫房产三叉路口)死亡,都是青壮年男子一家之主,我们在为逝者默哀的同时也谴责那些无视生命的违法驾驶员,他们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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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15 20:4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朋友们,请把好你手中的方向盘!珍爱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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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15 21: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愿逝者安息,生者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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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15 21: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空夕阳 发表于 2013-1-15 20:44
看的真的很心酸,愿逝者安息,生者节哀。。。。。

我想说的都在上面,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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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15 21: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关了 再急的事 安全主要呀 宁停三分 不抢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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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15 21: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理解楼主发帖的含义,没有素质和职业道德,再严厉的交规也无法遏制对生命的践踏和伤害,愿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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