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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人生若只是初见 - 

[焦点话题] 就捐款贴与溪版“冲突”一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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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25 19: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起源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捐款这事首先就是自愿,不是强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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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25 19: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捐了是情分 不捐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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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25 21: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每个人对事情的看法不同,或者言语表达不一样,但是大家的心都是善的,我个人认为大家都是社会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无论你是一对一还是单位组织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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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6 13: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很热闹啊  只看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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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26 23: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捐款自由,一元不嫌少,上万也好,只显示个人财力大小,不是爱心的多与少!爱心没有大和小、多与少之分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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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7 07: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Z回复对溪边竹人版主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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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27 15: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是一个交流的平台,同时也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发表自己观点的同时意味着自己也在被关注,以一个什么样的形象展现于人,是由每一个发帖者自己把握的哦。我倡议在网络上,起码在来安论坛,拒绝使用粗暴语言,更不要有相互之间的指责甚至谩骂,让来安论坛成为一个充满温馨的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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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28 13: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自扫门前雪吧,既然是交流的平台,就请你别用领导训下属的口气发言,在这里人人平等,真正有爱心的人是做好事不留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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