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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来去人生路 - 

[本地资讯] 孬子不“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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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11: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982807852 发表于 2013-3-26 09:27
这是民政局应尽职责,没有难处。惟一就是没有好处。所有流浪者都属于民政局负责解决。他不管就是失职。

你说的非常的好,很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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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3-26 11: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经常看见她的  我还给过他面包吃呢  他笑笑  他的头脑还是很清醒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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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12: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姐姐 发表于 2013-3-26 11:13
我经常看见她的  我还给过他面包吃呢  他笑笑  他的头脑还是很清醒的呢

是啊。住这边的人都能看到,好像没有“孬”到很重的程度,应该还能治好。不知道她的家人、儿女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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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8 13: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世下,好人没好报啊,不知变通的好人思维迟早都得给逼“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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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3-28 17: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皖来安 发表于 2013-3-28 13:41
现世下,好人没好报啊,不知变通的好人思维迟早都得给逼“孬”了

内向不善于吐露心声的人,在特别的状况下就容易走上这样的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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