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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自然资规告字〔2026〕3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6〕16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均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16时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七、挂牌时间:2026年3月22日8时至2026年4月1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供地条件均为按出让宗地界址内的现状净地。 (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交纳。 (四)绿地率均≤15%。 (五)均按“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要求每亩均为≥200万元/亩。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成交价款的缴纳、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一)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交地,我局在30日内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三)自出让人土地交付之日起,竞得人必须在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四)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延建申请,经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新丰南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县人防中心3楼 联 系 人:胡玉学 李磊 联系电话:0550-2350217 5685909
十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账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二)开户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阳支行 账号:2001 0046 3560 6660 0000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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