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收起左侧
楼主:默默无闻 - 

求解:现在在弄农村住房测量,是做什么用的?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7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2-31 12: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子没法过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2-31 14: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也别想得太多了,只是对农村土地及房屋进行登记发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2-31 15: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凡达。。。。。。。。。。。。。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1 18: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伪城市化剥夺农民土地红利

12月15日中国社科院公布的《201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警示牺牲农民利益实现城市化。


    城市化的标志是缩小城乡剪刀差、提高全体国民尤其是低收入阶层的生活质量,而不是以拥有农村或者城市户籍为标志,不是以是否住上楼房为标志。


    目前新一轮城市化中农民上楼运动方兴未艾,对此我们应该保持足够的警惕。土地作为目前中国增值最快的资产品,地方政府有足够的动力将农民土地转为国有在商品化开发之后谋求暴利。


    第一轮对农民的土地剥夺催肥了地方财政。据周天勇先生的估算,从改革开放以来,低价征用制度,从农民手中转移的利益大约在15万亿人民币左右,而卖地补偿给农民的不到其中的5%。许多农村的农民却因征地而致贫,形成4000万失地、失保和失业农民。鉴于第一轮征地潮对农民的大规模剥夺,我们必须警惕正在紧锣密鼓推进的第二轮征地潮,以城市化为名行再次行剥夺农民之实。


    目前一些地方推进的农民上楼运动,保障农民利益主要体现在让农民拥有农业公司股权、获得城市最低保障等。农民成为市民,在城乡区别大的地区是天大的恩赐,但所有这些保障背后的实质是,农民肯定无法享受到土地作为资产品溢价的权利,转而拥有从土地转换来的公司股权、分红权,鉴于土地溢价远远高于入股公司的分红,公司前景莫测,农民对于公司的管理权与建言权存疑,农民土地折股效果很难说一定能成功。


    有成功的例子,今年玛纳斯县乐土驿镇周家庄村“乐源”农业专业合作社给农民按股权比例分红,各利益群体相安无事,因为在当地不存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溢价的前提,农民乐意入股合作社换取分红权。但在城市郊区、矿产与林业等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连公务员都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农村寻求厚利,农民不能获得土地与资源溢价,尖锐的利益冲突此起彼伏。


    如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政府征用2800亩农地空置五年,对失地农民又不作合理补偿,当地部分农民生计所迫,2008年2月22日开始在被政府强行征用的土地上复耕,被征用的土地主要建度假村、高尔夫球场、豪华别墅,这些项目都是国务院明令禁止的。而江苏常州北港街道邹家村委江墅村农民,不满政府“先用后征”的违规征用土地,也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失地农民补偿,于2008年2月29日发生冲突。一连串的事件,说明在圈地过程中存在着“土地吃人”的现实。


    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的估计,2006年以来,中国新增的数千万城镇人口中,真正转为城市居民的末民工可谓凤毛麟角。一些地方政府以统筹城乡发展或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在农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上打主意,意图通过村庄撤并、擅自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范围等,侵害农民的土地权利。


    城市化过程如果不幸沦落为新圈地运动,有可能造成城市赤贫阶层,向城市输送源源不断的无消费能力与专门技术的低端产业工人。健康的城市化过程,会在土地流转与工业化的过程中,通过土地财富的再分配,造就一批拥有基本消费能力的中产收入阶层。当农民得到土地权证,并且这份权证足以让他们以中产阶层的身份进入工业化时代,当有领导人敦促农民不要轻易出售土地证以获得最丰厚的土地溢价时,这样的城市化进程才能培养中国最急需的中产阶层与中高端技术工人。


    中国目前紧锣密鼓的城市化进程,事实上是1949年之后的另一次土改。当年的土改是将土地分到农民手中,公社时期前后则是将土地集中国有化,现在的土改主要是将集体土地重新流入市场进行财富再分配。


    无论用何种方式,剥夺土地制造贫困阶层的办法都无助于中国的经济,无助于中国中产收入社会的壮大。无论怎么样的土改,必须有利于农民的利益,有利于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有利于财富为民所用。


注:土地之血。

    12月25日,浙江温州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53岁的村主任钱云会脸朝下,被一辆大型工程车压断脖颈。

    中国青年报报道,2004年浙能乐清发电厂征用蒲岐镇寨桥村土地,到现在一直没有赔偿,现在发电厂已经修建完毕。村民称,该村又有土地被政府承包给一家香港公司,名称为临港开发区。而压过钱云会脖颈的,正是临港开发区的工程车。

    钱云会上访之路漫长,三次被投入看守所。

    12月27日,浙江乐清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事件定性为“交通肇事案件”。

    理智的人无法相信利益攸关一方、将逝者投入看守的一方的言论。

    没有独立的第三方,此事只会加重公众的愤怒,越来越多的愤怒与怀疑笼罩在头顶。

    有现场、有痕迹,专业人士不难得出结论,前提是他们必须独立,有底线。

    一群失去土地者被禁声,一个为土地上访的领头人离开了这个世界。

    钱先生,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 20: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行为就是看看你们每家每户有多少米?然后统计好了领导就要开始动脑筋怎么分了。反正不能把你们给饿死了。但是也绝对不会让你吃的太饱了。城市已经无地可卖了就打农村老百姓的注意!真是八格牙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2 14: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会是什么样? 不知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3 00: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是办房产证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2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3 11: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准确地说是农村土地房产确权,一并做出准确的分布图。集体土地房产交易一直以来都是个敏感的话题,看来经此次动作完成,国家要有新的政策了。农民应该会有实惠性的好处了吧?!近两年来的小产权房已经可以上市买卖办证或许就是一个微妙的前提{:soso_e100:}
我是农民,期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10 15: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化管理也是一件好事,应该只是收工本费,很便宜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