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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水口政府太有才,欺负百姓不胡来,挑拨离间使一招,村里自己矛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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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7 10: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本人说明,发帖完全出于公德心,若只为一己私利,或偏离事实,请网站封掉我的IP。
自上一帖反应北园道路以后,水口政府负责人迅速作出反应,带着尺子,去村里量道路。但是不得不佩服领导的大智慧。
本组住户约60户左右,修路总体长度约为700米,领导实在英明,提出路只修一半,也就是修到350米处。提出让全村住户承担约一半费用,想请问大家,后面350米的住户,也就是大约30户的村民如何情愿掏钱修这个路,在这里注明:村里的一把手家刚好在前350米以内。既然有一半的村民不愿掏钱,也就意味这条路还是没法修筑。这就是领导的高明之处,某负责人居然跟村民说:路我们答应修了,但只能修到这,你们若是不掏钱,那是你们村民自己的事,你们再怎么反应我们也不怕,即使到省里去我们也不怕。
我想请问领导,既然修了,为什么不一修到底?为什么只修一半?而为什么只修一半,却让所有村民掏钱?如果说后三十户也走这条路,那么河东,叶湾,龙塘,清水,也都走这条路,是不是他们也都得掏钱?
还是压根你们根本就不想修这条路?设计这样的闹剧?真的让人看不懂,只修一半?什么意思?
还有一个就是,生产队的财务应该公开,生产队这么多年没有实质的建设,还卖了队里一些地,卖了多少地?卖了多少钱?应该在村头公开。
请水口政府能够真心为民解决问题,我们每一个村民都会全力配合。不希望你们亵渎民生。


水口镇政府回复如下:
这位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发的两个帖子,现再次总结回复如下:
1、水东村2013年“一事一议”项目用在了该村民小组新建一所桥梁,因水东村共有19个村民小组,为了均衡,2014年“一事一议“项目用在其它村民小组其它项目上。所以无法纳入一事一议考虑。此路属村民组道路,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北园组村民自筹一部分资金,镇政府补贴一部分资金进行修建。镇政府考虑到该组离镇区较近,为鼓励该组住户积极自筹,所以考虑给予5万元补贴。
2、镇政府不反对你组修700米,但要靠你组进行自筹,镇政府都是只能给予5万元补贴。有住户不愿意出钱,这需要你组共同协商,政府不可能强制要求。所以你所说的挑拨离间、制造矛盾完全是不存在的。
3、北园组2012年之前的账目,水东村早已组织北园组理财小组人员参加进行了清理。2013年的账目,镇政府将督促村两委组织北园组理财小组进行清理。组账目都是由组自己组织理财小组进行清理,村民自治、村两委进行监管,镇一级只能起督促作用。
4、早在3月5日,水口镇党委书记就亲自接待了北园组部分群众代表,向他们宣传了有关政策,并明确给予了答复,也得到了他们的认可。
5、由于你所发帖的题目与事实不符,此次统一回复后将不再在此帖中回复。也请你如果还有任何问题或不理解的地方请拨打水口镇政府电话0550-5901012,或到镇找分管领导进行反映,相信会给你满意的答复。也请广大网友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与立场看待此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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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3-17 10:56: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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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3-17 10: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督,举报,这是你的义务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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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17 11: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队的财务应该公开,生产队这么多年没有实质的建设,还卖了队里一些地,卖了多少地?卖了多少钱?应该在村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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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17 11: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镇府打浆糊,肯定不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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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7 11: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其中必有隐情,现在哪个敢说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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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3-17 11: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要火,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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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3-17 11: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村村通工程已经没有了,农村修路只能通过“一事一议”解决,需要村民自筹一部分的。楼主,这个是有规定的,水口镇只是按规定办事,没什么不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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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7 11: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若只是初见 发表于 2014-3-17 11:41
现在村村通工程已经没有了,农村修路只能通过“一事一议”解决,需要村民自筹一部分的。楼主,这个是有规 ...

我们没有不配合自筹,现在是修一半筹全部?请问出发点是什么?为什么不全修全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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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17 14: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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