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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土地确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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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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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0 21: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 1 页     共 12
主 题:关于土地确权登记的两点问题
楼主
作者:风里来雨里去 (2015/5/9 12:49:00) Email: 点击数:94 回复数:2
县领导好!
现在在搞土地确权登记,遇到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相关部门.
              第一:以前分完土地之后,因为灌溉问题,一大部分农户都用自己分到手的土地花钱推了水塘,现在应不应包含在确权土地以内?(现在队里的说法是不包含);
              第二:分土地有十几年了,有不少的老人己经去逝,有不少的新生儿也己经落户,但是老人去逝的家庭,老人的土地还在手里,而很多的新生落户的孩子却没有分到土地(队里说没有土地可分),这样就形成了有的家庭手里有大于目前家庭人口总数的土地,而有的家庭却没有按人口拿到土地,请问该如何解决?
              以上两个问题望县相关部门领导能百忙之中抽点时间给予答复,在此给予十万分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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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土地确权登记的两点问题
1 楼
作者:来安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2015/5/11 15:44:40) Email: 回复单位:农委
已通知农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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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土地确权登记的两点问题
2 楼
作者:农委 (2015/5/14 10:39:59) Email: 回复单位:农委
  
   网友,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土地确权工作的关心。现将你提的2个问题答复如下:
1、第一个问题:对于农户在自己的二轮承包土地上新修当家塘坝,用于农业生产的,在没有矛盾或纠纷的前提下,原则上可以登记确权;如有矛盾或纠纷,待矛盾或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登记。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登记。
2、第二个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中第三条规定:“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巩固家庭联产承包制”。承包期内,承包户内人口增减不是调整土地的法定事由,也不符合本次确权登记的政策规定。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我委农经站,电话:561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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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5-21 08: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政策应该改变。如长此以往,势必造成新的不公,给社会带来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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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5-21 15: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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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5-21 17: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凯哥 发表于 2015-5-21 08:35
我认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政策应该改变。如长此以往,势必造成新的不公,给社会带来混乱。

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公平的。只有这样,才能有序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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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5-22 10: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1999年左右),国家也没有补贴,还要上交公粮,那时怎么没人争着抢着要土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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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5-22 10:29: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观点,那时有上交提留时,冬天还要兴修水利,都不要田,现在有好处了要土地,能给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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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5-22 11: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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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5-22 11: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凯哥 发表于 2015-5-21 08:35
我认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政策应该改变。如长此以往,势必造成新的不公,给社会带来混乱。

不是说政策一直这样,而是说,在二轮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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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12:34:0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今年农补还有吗?什么时候发,以什么形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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