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张富贵 - 

[市民投诉] 来安县滨河小区收费,没有文件和正式票具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5-27 14: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张富贵:您好。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来安论坛上发现你所提出的问题,已与滨河小区取得联系并对你的问题作出如下答复:关于滨河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文件,是根据“来价费(2011)51号文件”的规定,滨河小区物业公司已在县物价局登记备案取得《服务价格登记证》。关于正式票据的问题,我们已要求滨河小区物业公司,如果小区业主缴纳了露天车辆停放服务费,需要发票的可根据需求提供定额停车票或者综合发票,发票收费项目则为车辆停放服务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5-27 14: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张富贵:您好。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来安论坛上发现你所提出的问题,已与滨河小区取得联系并对你的问题作出如下答复:关于滨河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文件,是根据“来价费(2011)51号文件”的规定,滨河小区物业公司已在县物价局登记备案取得《服务价格登记证》。关于正式票据的问题,我们已要求滨河小区物业公司,如果小区业主缴纳了露天车辆停放服务费,需要发票的可根据需求提供定额停车票或者综合发票,发票收费项目则为车辆停放服务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5-27 16: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收费标准问题 而是共公地盘物业收费 就是违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5-27 16: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草莓圈 发表于 2016-5-24 21:34
小区停车位本来就没有免费的,收费很正常的。也是便于管理,不然外来车辆岂不是都能进来占用小区资源

知道不知道 地盘是共公的!业主交物业费你们有管理的义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5-31 14: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9-2 23:01:5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敢收,我家好多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9-2 23:04: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县国土局 发表于 2016-5-27 14:42
网友张富贵:您好。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来安论坛上发现你所提出的问题,已与滨河小区取得联系并对你的问题作 ...

怎么没有,明示,我想看看票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9-3 22: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研究研究物业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7-6-23 10:30:2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年又开始了!能公开2016年有关收费公示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7-6-23 10:33:4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