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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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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0:36:1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没事老删帖干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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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11-4 10: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首先您发的很多帖子和版块都不符,您每次都把招聘信息发在有问有答版块,每次给您挪到求职招聘版块并留言提示了,希望您下次发帖能发在对应版块。其二,发招聘帖前,希望您能了解相关规定。为了保障求职者的信息和就职安全,发布招聘信息的商家和个人必须于论坛工作人员处登记公司合法有效信息,如: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等,如有疑问请致电:0550-5630303!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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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11-4 16:58:3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这样管理,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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