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温馨提示] 关于网友“疙瘩”反映“建阳南路红绿灯右转为什么不允许直行”情况的回复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7-9-12 18: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912日,网友“疙瘩”在“来安论坛”上反映来安县“建阳南路红绿灯右转为什么不允许直行”。
对于网友的反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高度重视,详细了解群众诉求,现回复如下: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法规设定此条款其主要目的是保证路口通行秩序,杜绝乱穿行,抢道、加塞等不文明驾驶行为发生,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网友所反映的情况同样属于应当遵守导流指示行驶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应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畅通出行环境,提升便捷通行效率,而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应当在遵守交通法规及交通标志标线的前提下,有序通行。
针对网友的反映的情况,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表示感谢,同时随着来城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大队也将立足规范执法、为民服务的原则及时调整,改进工作方法,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1791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62 天

连续签到: 1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9-28 10: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这样的举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