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笑拈花枝 - 

[市民投诉] 到哪去上坟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3-31 20:52:5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讨个说法,礼拜一打市长热线,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6 天

连续签到: 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8-3-31 21:11:1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缺德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0 天

连续签到: 4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8-3-31 21:16:0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这这,有点讲不过去了吧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8-3-31 21:34:0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咦,缺德鬼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3-31 22:34:2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坟墓在动工之前应该都有公告,这公告可能在新二小动工之前都出了,可能楼主没有看到,另外坟墓不像住房,很难找到相对应的亲属,墓主必须在公告日内到相应居委会登记迁移,否则就按无主坟处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3-31 22:41:1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应该对所认定的无主坟应该不能一推了之,应该有个相应措施!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8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8-4-1 02:04:4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权,当然要理性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8-4-1 05:44:5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实用的文章,让我学到了很多~~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7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4-1 05: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8-4-1 05:46:4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