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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县公安交管大队平安交通微发布:违法曝光台】违停占道是隐患 违法曝光促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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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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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5: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来安交警大队 于 2018-5-22 15:30 编辑

遵守交规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人、车、路三者构成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也日趋复杂,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规范的行车秩序。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仅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是损人利己的一种自私行为。在这里,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继续将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一、曝光违法车辆:


1、苏NXR178
2、苏NXT702
3、苏A0GS91
4、苏AF6N52
5、苏A3Z2N8




格式工厂微信图片_20180522150924.jpg
格式工厂IMG_2553.jpg
格式工厂IMG_2547.jpg
格式工厂IMG_2546.jpg
格式工厂IMG_2542.jpg
二、违法行为: 违停
三、违反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路段,不得停车。
下一步,来安交管大队将继续加大对辖区交通违法行为及乱像的整治力度,并依法曝光违法行为,在此交管大队向辖区交通参与者呼吁: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平安交通,你我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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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5: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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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5-22 17: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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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8-5-22 17: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对违法车辆多曝光!也应对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人员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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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8:40:3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曝光没用,要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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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3 05:07:4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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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5-23 05: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一定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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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8-5-23 07:55:5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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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8-5-23 09:27:2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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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5-23 10: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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