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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安徽来安故意致伤案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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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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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6 16: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治社会制度的今天,仍然在无视国法者, 故意致伤他人,受害者身体严重损伤组织功能受限未能恢复,治疗等费用3万多元无人承担,至今在痛苦中期望呼吁给一个公正的解释。     

结伙故意、强迫、威胁嚣张、追打致骨骨折、脑震荡、多处挫伤

2019年12月22日晚,安徽滁州来安县滴滴车张X载三个乘客,因网约到达目的地下车后,乘客又要求去另外一个目的地,但又不肯再次网约下单发生口角,乘客下车车门没有关好,滴滴车张X下车去关门的一刻,遭三乘客围攻,威胁说:“你不送就别走”, 争执中遭其中程X、朱X殴打,受害人只能防卫逃离到一烟酒超市寻求帮助,程、朱仍未放过继续追到烟酒超市进行殴打,受害人又继续逃离入住的小区,程、朱再次追试图再次殴打,超市老板见状立即报警,来安县城南所接警到达后,仍然嚣张的继续殴打,警方立即制止处理现场,把受害者立即送往来安县家宁医院急救室。经医院伤情检查出具报告,,左侧鼻骨骨折、脑震荡、全身多处组织挫伤、皮肤多处破损出血,左侧肩袖损伤,左肩关节间隙积液,左上肢上举困难活动受限至今未能恢复。

2021年5月20日,来安公安局出具行政决定书(来公城南行罚决2021331号)、(来公城南行罚决2021332号),朱X、程X执行行政拘留,分别限期为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10止;限期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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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6 17:47:3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人可以去做个伤残鉴定,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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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6 18:41:1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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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6 20:05:2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扫黑除恶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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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6 20:29:2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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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1-5-26 20:51: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者有保护伞!如发帖者描述属实,应该属于刑事案(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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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1-5-26 20:53:5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桩故意伤害案,拖了一年半,其中的蹊跷能否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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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21-5-26 21: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滁州故意伤残案拖延一年鉴定遭“质疑”
    法治社会制度的今天,仍然在无视国法者, 故意致伤他人以及掩盖伤情公正,至今扔未依法从严惩治,可受害者身体严重损伤组织功能受限未能恢复,治疗等费用3万多元无人承担,至今在痛苦中期望呼吁给一个公正的解释。
     
结伙故意、强迫、威胁、嚣张、追打致鼻骨骨折、脑震荡、多处挫伤

2019年12月22日晚,安徽滁州来安县滴滴车张X载三个乘客,因网约到达目的地下车后,乘客又要求去另外一个目的地,但又不肯再次网约下单发生口角,乘客下车车门没有关好,滴滴车张X下车去关门的一刻,遭三乘客围攻,威胁说:“你不送就别走”, 争执中遭其中程X富、朱X忠殴打,受害人只能防卫逃离到一烟酒超市寻求帮助,程、朱仍未放过继续追逐到烟酒超市进行殴打,受害人又继续逃离入住的小区,程、朱再次追逐试图再次殴打,超市老板见状立即报警,来安县城南所接警到达后,仍然嚣张的继续殴打,警方立即制止处理现场,把受害者立即送往来安县家宁医院急救室,经过医院初步检查伤情,左侧鼻骨骨折、脑震荡、全身多处组织挫伤、皮肤多处破损出血,相关病情需要住院进一步观察检查。  
住院的二天后来安城南所警方去医院病房了解情况,受害人左手肩袖已被损伤疼痛不能抬高。吊着绷带向警方细说被伤及伤情经过,警方做了详细笔录,也调出相关视频影像资料,当时案件由来安城南派出所解警官经办(已调离),移交给刘民警,现又移交给胡民警。

掩盖伤情被纠正,左肩被击伤内有积液

住院期间伤情不断出现变异,检查记录报告显示,脑震荡,左下肺腔隙性肺大泡,肝右叶小囊肿,左侧肩袖损伤,左肩关节前孟唇损伤,左肩关节间隙积液,左肩疼痛,左上肢上举困难,左肩局部触压痛弱阳性,左上肢上举及左肩关节活动受限。离奇的是,这份报告并没有鼻骨骨折记录,受害人张某说,住院的第二天我的手不能活动医生给我吊上绷带,检查阅片鼻骨骨折当时很严重,医生说需要治疗慢慢恢复,记录报告里为何没有鼻骨骨折这项详细记录呢?随后受害人找医院方负责人并向滁州市卫建委反应,后通过与受害方协调,处罚了当事医务人员,后补了一份鼻骨骨折报告。这一严重干扰掩盖伤情记录,谁在幕后指使?

法医:鉴定定你什么伤?没有达到鉴定时期要去医院理疗

     2020年1月1日受害人出院,医生说,鼻骨骨折慢慢会恢复,关于左侧肩袖损伤受限问题,医院建议出院后必要时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受害人张某吊着绷带,带着所有的医院材料去城南派出所申请要求做伤情鉴定,一同去来安县公安局伤情鉴定机构,来安公安鉴定中心姓魏的法医看了相关材料说,没有恢复好,三个月后再来。
     三个月后,4月1日,受害人电话联系来安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魏法医、陆法医要求再次鉴定,他们说还没有达到鉴定时期,再等三个月,如果不到三个月已恢复好也可以来鉴定,程序就是这么规定的,并且叫好好恢复,去医院做康复理疗。
又过了二个月,6月5日,受害人带着资料前往来安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阅片负责人说,你手功能不能活动,现在鉴定我们定你什么伤?如果我们鉴定错了,我们要承担责任的,国家要赔偿的,核磁共振你每个月要检查拍摄一次,过二个月再来,张某就按照阅片负责人方式继续实施。就这样,拖来拖去5个多月仍然不能鉴定。

办案警:伤情严重,已上报市级法医专家“来”实地诊断

     在等待二个月后的时间里,受害者求治江苏安徽多方医院,希望能够尽快恢复,结果仍然未能如愿,诊断基本上相似,左侧肩袖损伤、肩胛下肌旁积液、肌肉损伤、中度受限、关节囊挛缩、创伤性冈上肌断裂、肩胛下肌变性损伤,左锁骨少许水肿。综合上述,左肩损伤活动受限一直未能恢复,也明确损伤是本次外伤所致。
11月2日,办案谢警官电话联系受害人张某说:“我刚刚问来安县法医,说你的伤比较严重,来安县公安局以前没有遇到过,他们已向市级领导汇报,市级法医以及专家下周安排时间过来现场给你看一下,到时候你要过来一下,提前备好相关原件资料”。期盼的结果是未见专家来实地的踪影。
关于拖延鉴定时间等相关问题,受害人向滁州市公安局反应,回复的是,备好证据资料,下午过去,结果也是未见声音。
擅自选择私营企业出具阅片报告书为出版文书做”备料”
左肩损伤活动受限一直未能恢复问题,为了明确损伤程度,给接下来的鉴定做好前期”备料”,来安县法医擅自选择并委托安徽省宇称医学影像会诊中心有限公司阅片出具报告。委托理由是;对其多次进行检验及功能活动度测量,并对其影像材料进行会诊,考虑到损伤程度鉴定疑难复杂,其技术水平限制,我所将其影像资料及病历材料送到安徽省影像会诊中心会诊,我所已于2020年11月9日与安徽省宇称医学影像会诊中心有限公司完成委托手续,11月24日出具阅片报告书,阅片结论是,1、左肩关节腔、喙突下滑囊、肩峰三角下滑囊及肱二头肌长头腱鞘积液,2、肩袖未见明显损伤征象。
安徽省宇称医学影像会诊中心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自然人独资企业,,2017年03月21日成立,经营范围;医学影像会诊、咨询,没有司法鉴定资质。
试问法医:积液是怎么形成的?上述多家医疗机构多次检查报告都是认定左肩袖明显损伤受限程度,你擅自选择一家阅片企业出具的报告,并且11月9日完成委托手续,采纳他的结果’肩袖未见明显损伤”征象为主导呢?他的出具的报告最权威吗?是最权威的鉴定机构吗?那么多家医疗机构出具的报告结果是不够权威?

鉴定文书正式出版   

      受害人按照法医的康复要求,已到了极限至10个多月不能恢复,2020年12月4日,法医依据安徽省宇称医学影像会诊中心有限公司阅片出具报告以及受害人相关资料,鉴定文书正式出版。论证结果;根据送检材料及法医检查所见,外伤致张某头皮挫伤,双侧鼻骨骨折、劲部挫伤,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5b、5.2.5e、5.2.5g、5.5.5c  之规定,其损伤程度分别评定为轻微伤;其余损伤程度未达到轻微伤标准。其左肩活动功能受限,无明确本次外受所致病理基础,故不予评订其损伤程度。鉴定人为法医师刘、陆,授权主任法医赵某。也就是说,左肩现在已经不能恢复正常,已经致残,故不予评订。
关于无明确本次外受所致病理基础,魏法医电话解释说,有确实被打的过程,有确实的外伤,我们确实阅片没有看到是外伤所致。关于出版鉴定文书上鉴定人,怎么没有你的名子,魏说,这个是我负责的,我的鉴定资格证没有下来,我有鉴定人资格,证书还没有给我。
试问法医:为何拖延10个多月不鉴定,并且多次要求受害人去理疗,等恢复好了在来鉴定,结果未能恢复,鉴定结果又与本次外伤所致不予评定?
根据上述,你所说的是否符合逻辑?鼻骨骨折同样要等恢复好了再鉴定吗?你所说的程序就是这么规定的吗?
最权威鉴定机构未能出具意见   市局鉴定不予评定
受害人对于来安县公安鉴定结果有争议,又申请上一及权威部门重心鉴定,一同与来安公安局城南所民警前往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15天后材料全部退回,并在2021年1月27日出具一份<退卷函>,内容是,根据送检材料,难以出具明确的鉴定意见,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5条(5)规定,决定不受理鉴定委托。
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退卷函后,于2021年2月20日,滁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重新鉴定的申请,出具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鉴定文书意见分析说明;根据委托单位案情调查,以及来安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文书;和送检相关材料;影像片及法医检查,2019年12月22日,被鉴定人张某被他人致伤身体多处,后出现左肩部活动受限,但经过多次影像摄片复查均未引起其左肩部活动受限的损伤基础,故对左肩部的损伤程度不予评定,对于左肩部损伤活动受限问题,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不予评定。

派出所:属于寻衅滋事,“补”嫌疑人签定书、拘留处罚决定书

      案件事各一年后一直未能处理,受害人对于来安县公安局拖延鉴定争议多次上访,一直未能协调结案。2021年3月23日,来安县公安局鉴定中心出具一份案件嫌疑人朱X忠伤情鉴定书。文书显示送检人为解、方二民警,受理时间也是2019年12月26日,内容显示,造成朱X忠嘴部、胸部受伤。2021年2月9日补送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病案(病案号:2020100049)地点为“汊河医院‘’,入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出院时间2020年1月2号,与受害人时间基本一致,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鉴定人法医;魏,陆、刘三法医。2021年3月25日,派出所案件负责人胡某告知受害人来领取对方伤情鉴定书。
补送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病案(病案号:2020100049)地点为“汊河医院”,他的“含金量”得去考证。
2021年4月20日,胡民警电话要求受害人来派出所做辨认笔录并提供照片进行辨认,说他们一共三个人,其中二个人打你的,属于寻衅滋事,对方两个人都要拘留。
2021年5月20日,来安公安局出具行政决定书(来公城南行罚决2021331号)、(来公城南行罚决2021332号),执行行政拘留分别限期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10止;限期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8日止,对于受害人张出具了500元处罚决定书。
问:嫌疑人程某、朱某故意、结伙、强迫、威胁、嚣张、殴打,并且追赶受害人入住的小区殴打,警察到了现场仍然嚣张殴打,左手已被打致残,该案件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应从案件起始过程,住院病情过程认真分析全面组建案件调查。

公安部: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关于公安部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应当迅速调查,及时采取措施,对被害人人的伤情进行拍照,规范准确鉴定,确定伤害状态,分析伤害过程,为查处伤害案件提供线索证据。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案件,办案人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办案民警你们去医院与受害人做笔录调查,他的手已吊着绷带,你们认真做了笔录进行拍照记录分析伤情过程了吗?医院出具足够证据证明故意伤害案件,你们告知了?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居然伤情复杂影响了组织器官功能,不能稳定恢复,拖延了近一年未能恢复,鉴定结果是与被致伤无关吗?
违反规定,造成案件难以审结,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办案人员和主管领导的执法过错责任,公安部《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督查:定性“发动机”老化

       受害人左侧肩袖损伤受限及地方鉴定问题,反映给上级公安机关,2021年4月29日上午,来安县公安局督查组负责人周某电话要求受害人来局做回访笔录。周某说,关于你反映的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调查过了,就是公安部也解决不了,又引用了比喻说,车子被碰撞后,只是外部被碰撞,但发动机已经老化,你非要说是发动机被碰坏了。也定性受害人组织功能受限损伤是原来就有的,,用这个比喻讽刺挖苦受害人适用吗?你能鉴定定性“发动机”老化吗?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原则
4.1.1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4.1.3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问来安法医:对于该案件是否全面分析,综合鉴定了?
5.9.3轻伤一级,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5.9.4轻伤二级,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5.10.2重伤二级,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5.10.3轻伤一级,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5.10.4轻伤二级,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问法医:住院时鼻骨骨折的伤情详细程度是怎么定性鉴定评论?近一年时间才出具鉴定文书,只有一句“未见明显改变”而劣过,是否等治疗恢复后才能鉴定结果呢?
术语和定义:
3.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受害人至今未能恢复,左侧肩袖损伤,左肩关节前孟唇损伤,左肩关节间隙积液,左肩疼痛,左上肢上举困难,只能平举90度,左肩局部触压痛弱阳性,左上肢上举及左肩关节活动严重受限。

法医:拒绝近日诊断影像阅片报告
   
      为了证实损伤程度不能恢复情况,受害人再次前往江苏省中医院进行核磁共振影像诊断,2021年4月16日,出具的报告显示所见,左肩冈上肌腱损伤,喙突下,三角肌下滑囊,肱二头肌长腱鞘少量积液;轻度粘连性关节囊炎,周围软组织稍肿胀。
诊断报告拿回后,受害人立即提供给来安公安城南所,再次申请给法医进行阅片,城南所把影像片提供给来安法医,法医拒绝了影像阅片,也未能给出一个拒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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