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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新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 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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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14: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助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新城区(四里岔广场以南)范围内停放车辆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环境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加强对新城区范围内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动车(两轮、三轮、四轮)、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施划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有序停放,车头朝向街路或箭头示意方向。
    二、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内或施划的停车泊位等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三、对不按规定停放的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依法对车辆实施拖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进行处罚。
    四、对不按规定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机动车由城管部门开具违停告知单,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
    五、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自202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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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17:16:1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把老城区非机动车道整理一下吧,行人走非机动车道+逆行,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逆行。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都比走非机动车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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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22:19:3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职能部门对建阳南路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断头路造成道路交通秩序混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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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1-12-8 04:02:5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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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09:16:5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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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12:35:4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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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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