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市民投诉] 被遗忘的一角(粮食新村)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24-2-27 18:33:4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安镇东门社区粮食新村两栋住宅楼建筑年代已近 40年,建设标准低、质量差、地势低洼,年年雨季都要遭受雨水浸泡。2013年又受到邻近世纪广场(紫金城)施工的影响,涉嫌造成部分墙体的开裂。
一、两栋楼房年代久远。该楼始建于1985年,距今已38年,每栋三层三个单元,砖混结构。由于当时建筑标准低,质量差,新楼入住不久,就出现了阳台“牛腿”断裂,当时的主管单位粮食局不得已在每栋楼的阳台下砌立柱支撑,以防事故发生,墙体砂灰和粉墙砂灰用手一抠就沙沙下落。
二、两栋楼房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周围雨水都往低处流淌,只要一下雨,一楼总是泡在水中,年年如此。现在巷道下水道修好后,雨水不再从大门进入,而是从楼房的墙角向上冒水,阴暗潮湿可想而知,楼房质量之差也不必细说。条件稍好的住户早已搬出去了,少数住户又租房给他人,但倒塌的隐患风险却一天天逼近。
三、两栋楼涉嫌被附近施工人为造成损伤。2013年9月,距粮食新村两栋楼西侧不远处,由滁州明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来安*世纪广场(紫金城)1-3#楼开始施工,他们新安镇东门社区粮食新村两栋住宅楼建筑年代已近 40年,建设标准低、质量差、地势低洼,年年雨季都要遭受雨水浸泡。2013年又受到邻近世纪广场(紫金城)施工的影响,涉嫌造成部分墙体的开裂。
一、两栋楼房年代久远。该楼始建于1985年,距今已38年,每栋三层三个单元,砖混结构。由于当时建筑标准低,质量差,新楼入住不久,就出现了阳台“牛腿”断裂,当时的主管单位粮食局不得已在每栋楼的阳台下砌立柱支撑,以防事故发生,墙体砂灰和粉墙砂灰用手一抠就沙沙下落。
二、两栋楼房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周围雨水都往低处流淌,只要一下雨,一楼总是泡在水中,年年如此。现在巷道下水道修好后,雨水不再从大门进入,而是从楼房的墙角向上冒水,阴暗潮湿可想而知,楼房质量之差也不必细说。条件稍好的住户早已搬出去了,少数住户又租房给他人,但倒塌的隐患风险却一天天逼近。
三、两栋楼涉嫌被附近施工人为造成损伤。2013年9月,距粮食新村两栋楼西侧不远处,由滁州明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来安*世纪广场(紫金城)1-3#楼开始施工,他们采用了静压管桩施工挤土效应产生了水平位移,给本来就不安全的楼房又增加一层危险性。由于楼房纵向受力,造成部分墙体开裂,严重的裂缝墙体两面通透,楼板挤压成锯齿状,有的从上裂到下。县住建局结合2013年12月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经现场测定后出具的结果,下达了《来建字(2014)11号》文件,文件明确说明两栋楼在受损范围之内。
四、粮食新村两栋楼房曾被认定是危房。粮食新村楼房出现隐患风险后,居民为了生命财产安全开始走上维权(信访)之路。2014年4月24日上午,时任县委书记的金维加接访,会上,住建局一位副局长在发言时说过:“粮食新村的两栋楼就是不被施工损伤它也可能是危楼”。居民代表在会上向政府提出诉求,要求政府对粮食新村的两栋楼房予以拆迁,但至今未果。
建议:尽快拆迁该地块二栋楼。近年来,36户居民经常来社区反映,强烈要求社区帮助他们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
对两栋危楼实施拆迁。请求政府给予重视,尽快对粮食新村地块及两栋楼予以研判,拿出确实可行方案,以绝后患。


依据《来安安县棚户区2016-2020改文造规划》方案,粮食新村已列入棚改规        剂。目前,棚改规划正在        市规划设计院调整编制中,        待编制完成报        县政府审批后,按年度计        划实施。

请问领导们,2024年了,有计划了吗,难道等房屋坍塌,造成人员伤亡 ,才能像2.23南京火灾那样被重视吗
20240227181236front2_0_262770_Frh_4QLBD8yDi72-ZF7b_G-rkYIu.jpg
20240227181235front2_0_262770_Fm-eEjLa8K2BP_4o7HQeLc4R2aeP.jpg
20240227181235front2_0_262770_FuKc8Vf-YTW6SCFmCfyAGlygYWBi.jpg
20240227181236front2_0_262770_FsTF1jXuq1w-WEx3Pbrdpat6pHgv.jpg
20240227181235front2_0_262770_FqBrNiatd2_5IQeX0BVrL4OeVUoY.jpg
20240227181236front2_0_262770_FvGQ78FJfw9JsAEtFgOj6VAvdXWH.jpg
20240227181235front2_0_262770_FonERe4RKsrDBb706-32WfeYLnbl.jpg
20240227181236front2_0_262770_FoHRzP_9ZDkTMMojK3RAPFMVgokr.jpg
20240227181235front2_0_262770_FmQ93P4cUMfRRvFQl0f9-n7mst_K.jpg
20240227181236front2_0_262770_FogXLUQco6wpWEChsstmnkbUPbpd.jpg
20240227181236front2_0_262770_Fr2rfgXJ8SE1jv8RQ5bd06QQPXO6.jpg
20240227181236front2_0_262770_Fmo1iFIoi3LRpO-EdSj9FR9OBfNX.jpg
20240227181236front2_0_262770_Flnqpg4zhBwkiJJ-o_rVHPYqnemp.jpg
20240227181236front2_0_262770_Fir5Q0362uYU2vkw2qzwaBd1ywxe.jpg
20240227182532front2_0_262770_FvNpFlBAQ3yIeKu3NrHtB8nnwLPy.jpg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12 天

连续签到: 28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4-2-27 20:29:5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2-28 06:24:1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4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24-2-28 08:21:5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2 19:35:1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差的不止这一处哦,新修的来河大桥,通行没到一年你们自己去看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4 18:13:0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多旧城改造,需要的他不搞,造孽哦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5 06:10:3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小时候就住粮食新村,爷爷辈物价局分的房子。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3-7 11:37:1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啦各位亲们。今天我们粮食新村住户到新安镇,信访局去了,结果出来了,竟然是砸死了活该,整栋楼都有经济参与,讲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乖乖的,难道老百姓的生命是真的不值钱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4-8 15:35:0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城市管理任重道远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4-9 0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是不是会有一大笔拆迁款啊?说来安房子就说来安房子,干嘛扯到南京火灾啊,扯的有点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