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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这样的父母官,咱老百姓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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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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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07: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水口镇,水口小学住宿区有人违建盖楼房,小学校长,居委会,管理城建的袁镇长,水口镇的蔡书记,都知道了,可违建房仍然在这些所谓的人民公仆的眼皮底下添砖加瓦的火热的进行建造中!!!!!!
  咱们老百姓说他违建有如下理由:
一、此房是70多岁的五保老人原有的人字民房,70多岁五保老人的此房属于水口居委会集体所有财产,为何要建楼房?70多岁的老人建造两件三层楼房住的了吗?
二、此房签字时,水口小学校长签字是:保证教师住宿区原有围墙基础上建房。为何此房能占围墙建起来,水口城建部门是如何放线?
三、此房在签证是说是:在原来民房的基础上翻盖楼房,人字老民房大家都知道进步只有5到6米,而此房的进步足足有10米?
综上几点此房咱老百姓说违建,成立吗?那水口的有关部门的公仆是怎么处理?是在愚弄老百姓?还是咱老百姓真正的公仆呢?咱们全县的人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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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3-28 15: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soso_e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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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2-3-27 21: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的确事务太忙,无人管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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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3-1 16: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陪你听风 于 2012-3-1 16:13 编辑

相信政府相信党,事务太多谁管墙。学校本是唐僧肉,人吃狗吃都一样!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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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1 10: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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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3-1 09: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往事

哎!房子违建也好,侵占学校围墙也好,还是不打盹盖起来了,老百姓的利益算个屁啊。
校长 ?再次酣畅淋漓的上演了,“在家是条龙,在外是只虫”的精彩大戏而已,书记?面对老百姓利益时也是眯眼说话啊——————————————————————咱老百姓掺不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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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2-2-23 17: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水口镇人民政府


    什么叫卖矛又卖盾?哈哈哈哈。。
  一、“原来的人字房的山墙就是学校的围墙,”此山墙此时不归还学校,更待何时?
  二、“进步扩大了”请问那扩大进步的4米是空中楼阁吗?不是再次侵略学校围墙4米吗?
人民政府就是这样愚弄老百姓吗?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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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23 16: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看了一目了然咯,哈哈哈哈哈,我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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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3 09: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水口镇人民政府


“、原来的人字房的山墙就是学校的围墙,”那校长签字:保证教师住宿区围墙基础上建房。那就应该无条件归还学校围墙啊,为何藐视校长的签字呢?政府说说五保是啥意思?政府你比咱老百姓清楚!70岁的五保老人你说房产归谁所有?咱中国的法律规定人均住房面积是多少?此房在建2间三层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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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2-23 09: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水口镇人民政府

政府发言代表了国家权利,法律
一:何为五保?他的70岁了,房产不属于国家?
二:小学校长的签字时:保证教师宿舍原有围墙基础上建房。如何证明此墙是你的山墙?而不是学校独立围墙?
三:手续齐全?那是谁放线?学校谁到场?
请政府能再给老百姓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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