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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关于超群不发放工资的个人意见】希望大家可以能团结点,于本月的16号集体去找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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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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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9: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就几个人去闹,不痛不痒的,没什么用。
我在这呼吁那些和我一样,124天没发工资的人,集体去劳动局,不都是讲人多力量大嘛。
如果大家都不准备去,那我就劝你们彻底的放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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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2 21: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堵门已经成为解决问题的无奈之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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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2-9-2 23: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逃夭灼其华是我 发表于 2012-9-2 21:09
现在堵门已经成为解决问题的无奈之举了

咋样才能置顶啊,帮帮我们这些被坑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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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9-3 08: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16号?16号是周日难道劳动局为你们加班?如果那样事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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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2: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漫天飞雪 发表于 2012-9-3 08:49
16号?16号是周日难道劳动局为你们加班?如果那样事就好办了!

16好见个面,,17号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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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15: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永不止步 于 2012-9-3 15:49 编辑

楼主未免有些过激,县劳动部门正在积极处理此事,堵门解决不了问题。
建议大家稍安勿躁,这是劳动部门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可以看到劳动部门处理问题是主动积极的。
http://bbs.laian.gov.cn/dispbbs. ... plyID=269647&sk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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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16: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兄弟姐妹,真的很同情你们的处境,说实话,我也参加过堵政府大门的,但也不是说堵大门事情就能解决的。大家还是应该多给人家一点时间,听说人社局为这件事去公司很多次了,政府也给公司施压了,不久问题应该是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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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16: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科普一下《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后提醒一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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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3 16: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职工工资发放工作的监督,现将来安县人社局企业职工工资发放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563269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5632697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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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3 16: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人社局回复,也许对你有用!
   
网友:您好!
你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已多次到该公司调查核实,由于该公司欠薪数额较大,涉及人数较多,我们也多次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接,要求公司采取措施,制定工资发放计划。今日我局已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下一步,我局将与县经济开发区等有关单位继续跟踪督办。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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