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通知公告] 关于来安县建阳南路二期工程实行封闭施工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25

签到天数: 14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9-19 17: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建阳南路二期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即将开工,县委、县政府决定对下述路段实行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路时间
时间:2012年9月25日开始封路;预计工期:八个月。
      二、封闭施工路段
文化路以南液化气站至中央大道,沿线陈郢路、新城大道和中央大道西侧平交路口,实施全封闭施工。
      三、车辆绕行路线
      1、来安至水口方向:七里红绿灯路口左转→至新丰路右转→至来安大道右转→至中央大道左转→中央大道与来水路交叉口。
      2、水口至来安方向:中央大道与来水路交叉口右转→中央大道左转→至来安大道左转→至新丰路右转→至七里红绿灯路口。
施工期间,请机动车驾驶人服从指挥,安全文明驾驶。给广大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来安县住建局       来安县交通运输局    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滁州市公路局来安分局

                                                                                     二0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9-19 17: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知道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9-19 17: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早点完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4 天

连续签到: 1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19 17: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修了,不过七里中学这段还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19 18: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桥铺路是方便大家的出现,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19 18: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效力要尽量高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9-19 18: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施工,各单位要强抓质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8 天

连续签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19 18: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要绕道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9-19 21: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油价就高,在绕一大圈真吃不消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9-19 22: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修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