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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该为企业垫支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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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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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11: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有话想说 于 2013-1-15 15:18 编辑


    白鹭岛等不少来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他们追讨无门,最后只有到县政府讨要,这是他们的合法权力,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应该立即解决,应该为企业垫支欠薪!政府为企业垫支欠薪是对自己执法不力过错的救赎。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检查监督企业守法用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薪酬,是地方政府的职责和义务。应该说,凡是企业发生拖欠工资行为,都是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切实履职尽责造成的。倘若检查监督到位了,并建立了防范机制,企业就不可能出现欠薪行为,即便出现欠薪,也可以及时通过欠薪保障基金制度予以解决。地方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由若干行政部门组成的,不管哪个政府部门作为不力给公民法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政府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企业之所以出现欠薪行为,是因为劳动部门执法监督不力、甚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由此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害,政府理所当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由地方财政出资垫付。这是地方政府对自己行政执法不力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救赎。如果这种“倒逼机制”成为常态,那将对地方政府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薪酬权益是最好最有效的鞭策和制约。
     
再者,劳动者对于企业来说,是绝对的弱者。而政府对于企业来说,是绝对的强者。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向企业索讨工资,其艰难程度可以想象,不言而喻;而政府向企业追讨所垫付的欠薪,总是有办法的,即便再困难,总比弱势的劳动者容易得多,两者没有可比性。即使因为种种原因政府为极个别企业所垫付的欠薪无法追讨回来,“背黑锅”,“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那一点儿也不冤。那是对其作为不力的惩罚,或曰花钱“缴学费”和“买教训”。倘若政府不担当,劳动者的血汗钱势必打水漂。试问,一级政府与弱势的被欠薪的劳动者相比,谁的抵抗力更大?这也没有可比性。如果政府把因为自己执法不力所酿成的欠薪恶果,推给劳动者承担,那样,又如何解释“执政为民”、“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的执政理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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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15 13: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楼主意见!如监管到位,政府大门不会被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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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15 13: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都是官商勾结,只要不欠他的稅,他才不管你拿不到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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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15 14: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话想说”的贴文值得商榷。帖中提到“凡是企业发生拖欠工资行为,都是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切实履职尽责造成的。”偶理解,这有一种以偏概全的意思。古话说:无商不奸(并非偶说的)。楼主把所有企业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责任,都往政府身上推,这是说不过去的。打个比方,就像学校的一个班级,班主任好比是政府,学生好比是企业,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优秀,总是良莠不齐,有考取大学的,也有自谋职业的,也有打架斗殴的,难道学生考不取大学,责任都往班主任老师身上推吗?学生在外面欠钱,有叫班主任去垫资还款的吗?极少吧。
垫资发放所欠工资,这是在有前提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一味地叫政府拿钱去垫资,那么将出现的后果就是50%以上的企业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反正有依赖你政府去垫资。政府在某些时候,也像企业一样,是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听说市场经济情况下存在什么“无限公司”,都是承担有限责任的。也就是说,任何事情都有个“度”,超过这个“度”,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承担的。
现在毕竟是市场经济,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句古语用到企业运行中应该是恰如其分的。还有,现在什么事情都讲求依法办事,讨薪也包含在内。最近好像安徽省公布了讨薪电话号码,建议可以尝试打打电话,再就是去劳动人事部门,最后不行,就诉至法律。
所以说,一些不切合实际的话,还是尽量少说。
本贴不针对个人,只是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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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15 14: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楼主是小老板,欠农民工工资,想让政府来为它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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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5 14: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冤有头债有主!白鹭岛欠工人的工资,理应找白鹭岛老板。刚才百度了一下,请看相关链接!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06366345.html
让政府垫付?从来没有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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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15 14: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政府垫资支付拖欠职工工资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如果政府为该企业垫付了资金,就是纵容企业欠薪,就会有很多企业恶意的来拖欠职工工资,反正有政府支付。解决问题要走正常渠道,不行就诉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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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14: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伤城 于 2013-1-15 15:01 编辑

政府为企业垫资,饮鸩止渴而已。

今天这企业不发工资,政府垫资,明天那企业停产,企业垫资,那企业无论效益好不好,是不是都可以不发工资呢?反正有政府垫资。
企业属市场经济,企业的盈亏,政府无权过问的。那如果但凡企业亏损,企业都垫付工资,那我明天也注册企业去,反正有政府买单?可不可以这样做呢?

当然,企业突然亏损,导致工人拿不回应属于自己的工资,企业确实是有责,这跟政府监管不监管是没有关系,比如去年的光伏产业,中国所有光伏企业都困难, 关闭很多企业,谁能预料到呢?就这光伏产业突然破产的,政府如何监管?如果政府能预料,企业能预料,2011年就转行了。据说最大光伏产业无锡尚德,国家投了20个亿都没扭转局势。商场波诡云涌啊!

所以,解决防止企业破产无钱支付工资的情况,除非企业缴纳一部分保证金,一旦企业无钱支付工资,由政府拿出这部分保证金支付跟踪人工资?
看过电视剧的都知道,那些老板看着风光,资产多少亿,一旦一笔生意失败,就破产了,成穷光蛋了。看看《珠光宝气》就知道了

呵呵呵,只是,你们觉得企业会愿意吗? 本来就贷款办企业,却平白无故拿出一部分做保证金,不给动用交给政府 ,你是老板,你是愿意吗?

我觉得,来安拖欠工资的问题很简单,企业无钱支付工资,由政府帮助企业找出原因,寻找解决办法,先把工人工资解决掉,可以由政府出面企业和银行之间,由企业拿出质押产权,银行放贷,先解决工资问题,然后,政府再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就说白鹭岛,你是县长,你能直接把白鹭岛拍卖了付工资吗?企业一时困难就把人资产拍卖了,以后谁来办企业?企业长期不支付工资,才能经政府,法院拍卖。那是要法院判决书的!

政府不是万能的,只能调解,衡量各方情况,尽量解决问题。很多时候,该走法律途径,就走法律途径。

当然以上, 纯属我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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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15 14: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不等同于慈善机构啊,如果企业拖欠的工资都得由政府来埋单,那我们都去开公司好了,反正到了经营不善,发不出工资的时候,有政府来扛着呢。这好像不太现实吧。
市场经济,竞争激烈,优胜劣汰,在所难免。企业发不出工资的现象,也不少见。这其中,劳动者固然是最大的受害者,但这也不能都让政府来掏腰包呀,建议被拖欠工资的同胞们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必要时候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才是王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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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15: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垫付工作这种说法比较新鲜。亏楼主想的出来。打个比方,某地发生了一起凶杀案,那么当地政府就有义务抓住凶杀,还死者公道。但是,万一案子真的破不了。那么,按照LZ的说法就是当地政府管理不力,需要垫付一个人拉来枪毙。这种说法显然不合逻辑,地方政府是有义务帮助员工解决处理问题的,但一切归咎政府,岂非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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