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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素心如简 - 

[通知公告] 峰汇业主委员会筹委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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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9 12: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畴隐莲初 发表于 2017-5-5 17:04
最主要还是过半业主签字

    我们已经有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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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9 12: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者即安 发表于 2017-5-5 19:20
各位业主你们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利????????自己成立自己组织是一个多好的事情{: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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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9 12: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难也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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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9 12: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与美好 发表于 2017-5-6 16:51
扫了,说是要人拉才能进!

二群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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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21: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扫了进不去,你的微信号是多少。加你 你拉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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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6-9 09: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筹备组组长应由社区主任委派一名负责人担任,成员构成应由业主代表担任,且必须在小区一定范围内公示,另需上报新安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局物业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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