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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峰汇业主委员会筹委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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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5 15: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   告
全体峰汇国际小区的业主们:
     大家好!
    为了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降低能耗,创建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
1)业主享有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国务院物业条例》
2)根据《滁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利用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经营性活动的收益的50%归全体业主所有
3)本小区现在的物业是属于最低等级三级服务企业,收费标准是按照最高等级5级收费标准(0.60)上浮10%以上0,75平方标准收费。
4)五级收费相应的服务是:24小时接收业主报修。对业主和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物业管理费收支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每年两次对业主进行满意情况普测,沟通面积不少于小区住户90%;保安人员以45周岁以下为主。见《滁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等。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特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

                                                                                                                            峰汇国际小区业委会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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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5 15: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峰汇小区的现状是早8点晚6点物业就下班了,根本不存在24小时接收报修,常常是一停电老人孩子都要爬十几层回家,从小区4年前交付开始没有任何人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收支,没有一次对满意度进行评测。保安是清一色的60岁以上老年人。这就是我们的目前的五星级服务。请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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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5-5 15:59:5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联系和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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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7-5-5 16: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自己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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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5-5 16: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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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5-5 16: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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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5-5 16:59:4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物业把业主当成唐僧肉了任意收取不当费用。这与政府的不作为有一定关系的,不是把农民圈进城就不管了,否则有一天大家走上街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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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5-5 17:04:1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筹备组一个人是搞不起来的。必须经过社区。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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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5-5 17:04:2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主要还是过半业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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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5-5 17: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定的难度,就怕人心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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