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5107
在线时间 小时
注册时间2012-11-8
最后登录1970-1-1
参加活动:0 次 组织活动:0 次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
我们单位缴纳了公积金,商业贷款也满一年了,还款也满一年了,各项指标都符合,到住房公积金处询问,问了半天,他没说能办还是不能办,吱吱呜呜的,最后快走时,我问到底可能办,他你主任说了不给办,我就郁闷了,难道地方权力大于国家的政策吗?《滁州市“商转公”操作细则》
栏目类型:市级文件 作者:admin 时间:2012-12-21
--------------------------------------------------------------------------------
滁州市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
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经研究,在全市开展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第一条 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均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未曾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无连续2个月以上违约记录;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五)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偿清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本息;
(六)所抵押房屋的房产证、他项权证已办理
(七)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二条 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滁州市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二份;
(二)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职业及收入证明原件二份;
(三)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四)借款人的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或丧偶证明原件二份。
(五)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的《他项权利证明》复印件一份;
(七)个人信用报告资料原件一份;
(八)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证明等借款情况查询函原件一份;
(九)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资料。
商品房需原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二手房需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第三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取千位整数);
2、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
3、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
(二)贷款期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他项权证》的债务履行期限;
2、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贷款年限的规定。
(三)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第四条 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个人申请;(原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因)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审批;
(三)申请人与相关银行签订《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书》、《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四)银行按中心委托贷款通知书金额和期限发放贷款;
(五)申请人必须于贷款发放日还清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差额及当期利息。
第五条 本操作细则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操作细则自2010年9月1日起试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