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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以权谋私,以钱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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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6 20: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腐败,底下胡干


  在这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家庭里,来安县三城乡卫生院最高领导一把手,仍然不知自己行为给地方百姓带来痛苦,仍然大肆敛财,在其主持三城乡卫生院工作以来,利用职务之便,在购销药品及医疗器材多次收受药品回扣,在新农合政策限价收费时巧立明目,变相违规加码收费,增加患者经济负担,破坏新农合政策,且截留乡计划生育款贿赂上级领导。还在工作之间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把医院发展抛在一边,中饱私囊。更有胜者指使员工滥用药物,不予指正,致滥用多种抗生素致人死亡,给周边群众造成极坏影响。像这种扛着“共产党”三个字在肩上胡作非为,如不能对其给予相应处罚,那将是来安县人民的骄傲,是三城乡死去的患者和生存的患者耻辱。请县相关部门给予调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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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5-16 22: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有这样的医院领导,楼主可以收集证据,到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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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5-17 12: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唱着反腐倡廉的号子,实际上想达到自己卑鄙的目的。这种人我们强烈鄙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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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17 12: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证据,不符合事实的曝光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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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5-17 13: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9043052 于 2013-5-17 13:17 编辑

老人家教导我们《实事求是》;焦点访谈的口号《用事实说话》!
没有确凿证据不可以乱说;否则就是诽谤;诽谤可是犯罪!
本人历来主张网络发帖不可以随意攻击单位和个人;如果有确凿证据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因为涉及个人及单位名誉问题,没有证据的话;不可以随便污人清白!
因为据我所知现在基层卫生机构的药品都是全省统一网络采购;全省统一价格;供货商与医生不直接接触,药品回扣应该没有这种可能!
至于医疗事故全国每年都很多,如果每出来一起医疗事故就处罚一把手;我估计每所医院都只剩下医生和护士而没有院长主任了!那样所有医院都乱成一锅粥;还怎么看病,如果居民生病了怎么办???都去做祷告???或者都去去找鬼胡子???
至于滥用抗生素致人死亡,请问有卫生医疗部门出具的证明吗???
做人首先要学会包容!不可以肆意妄为!
请各位网友清楚一点----医生是人--不是圣人---更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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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3: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如果有证据就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一来是避免楼主炒作诽谤之嫌,二来也是给广大网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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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5-17 13: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是一个高强度、高风险的职业。面对大量的病人,不仅需要超负荷工作,还不能有任何差错。因此,医生每天都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精神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即便如此,医生还要随时准备应付医疗纠纷,甚至是“医闹”的威胁。可见,当医生确实不易。眼下,老百姓对“看病难、看病贵”反映强烈,医患纠纷时有发生。其实,很多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医生,而在于不合理的医疗体制。因此,只有加快推进医改,解决影响医患和谐的体制问题,为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才能重塑医生的职业尊严。 如果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医生就是人类生命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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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17 15: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基层医改后,医院收支两条线,全上交县财政专户管理。卫生院进药一律从省级平台上网采,楼主不要糊弄人了吧。再说医疗器械,乡卫生院基本上没钱购买,买也是从县招标局采购。还有,新农合监管很严,目录内药品报销是网上直报,会有你说的那样?不知你发此帖是何用意?一瞧你刚注册的名,就知道是为了上来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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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17 15: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里诬陷人的风气要刹刹了,不然有损论坛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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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17 15: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管理员,以后类似这样的帖子要严格审核,论坛不是政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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