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来安先进榜上有名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5-21 08: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皖政办秘〔2010〕126号)和《关于修订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发改皖江〔2012〕670号)要求,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经济运行考核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皖江示范区考核评价工作。现将2011年度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先进单位初步名单公示如下。    设区市:合肥市、宣城市、马鞍山市、芜湖市。
    一类县(市):肥西县、芜湖县、当涂县、繁昌县、天长市、广德县。
    二类县(市):来安县、绩溪县、旌德县、东至县、太湖县、舒城县、青阳县、含山县。
    一类区:狮子山区、镜湖区、瑶海区、蜀山区、弋江区、雨山区。
    二类区:宣州区、琅琊区。
    产业集中区:江北产业集中区、江南产业集中区。
    公示时间为一周。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向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551-2603146
    安徽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10月30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5-21 09: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地方的发展,让普通老百姓受益才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5-21 12: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承接到什么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1 14: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5-21 14: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年前的事了。。。现在还神马安徽十佳动态县,省只管。现在就那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21 14: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承接产业,是什么产业?按照克强指数,他们耗电多少?是不是晚上一遍黑,白天无几人?中张期贷款有多少,是不是搞集资高息度日,或者资金链断裂跑路了,要腾龙换鸟不?铁路运力多少,是不是买进贴牌再卖出,为了圈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1 16: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21 17: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一个乱字了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70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21 17: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的东东还说个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21 19: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吊用没得!路修不好,市场管不好,呸!!!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