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来安民间高手打造两栖“船车” 交警将对其拆解(图)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9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5-24 05: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民间高手打造两栖“船车”
来安县民间高手打造两栖“船车”
来安县民间高手打造两栖“船车”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昨日上午,滁州市来安县交警发现一个长相像船,却又能在马路上行驶的木制“船车”。“船车”上发动机、方向盘、手刹一应俱全,甚至还能电子启动。经询问,“船车”还真的可以水陆两栖行驶。尽管交警都感叹“车主”真是太有才了,但仍将依法对“船车”进行拆解。
路上惊现怪异“船车”
昨日上午9时许,来安交警城区中队民警在建阳东路巡逻时,远远发现一艘“船”停在路边,周围有很多市民围观,还有人发出惊呼,民警遂上前检查,发现这艘“船”的外壳是木制的,仔细察看后发现,除了外表像“船”,其内部结构与汽车没啥两样。
“这不就是一辆能跑的‘船车’吗?”交警仔细查看后惊讶地发现,这“船”前部有两个方向盘,下面还有6个轮胎,船身内部还装有发动机和手刹,甚至还能电子启动。
“我这可是新发明啊!”见交警前来检查,一位武先生连忙出来解释,然而,由于提供不了合法手续和行车证件,交警只好将这“船车”暂扣至交警队。
交警将依法对其拆解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船车”的主人武先生,他告诉记者,制造“船车”花费了1000多元,木板是旧房拆下来的,轮胎、方向盘等零配件也全部是从废品收购站里买来的,安装花费了一个多星期时间。
武先生说,这已经是他制造出的第二辆“船车”,第一艘规模略小,早在数月前就已经投入使用。“经过实践,使用起来非常方便!”武先生说,他承包了两个鱼塘,之间有一定距离,为了捕鱼方便才想起制造这个“船车”。
昨日下午,来安交警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武先生的“船车”属于非法拼装,如果上路行驶具有很大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拆解处理。
王晓丹 刘继明 本报记者 叶素健 文/图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82 天

连续签到: 17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5-24 06: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有才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24 07: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有才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1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5-24 07: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武先生太有才、前两天我几次看见在街上跑、当时我纳闷不知道什么玩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24 07: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早知道了,还想买个下水玩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5-24 08: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前几天在路上看到这个车子,以为是花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4 08: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县民间能人,太有才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5-24 08: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有才啦!{: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8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5-24 09: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有才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70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24 09:4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武够LB的,有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