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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政府部门岂能“诱导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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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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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8 09: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看了   关于杨应江反映退耕还林问题的调查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这个帖子总感觉新安镇政府的说法缺少说服力,
       举例说明:某人在银行的ATM机上取款,输入取款金额1000元,结果银行的ATM机吐出的是10000元,在这种强大的金钱诱惑下此人把钱装入了自己的口袋,没过几日公安部门找到他以非法侵占罪刑拘,大家说此人怨不怨,(这是真实的案例。网上可以看到的)此案列在美国同样发生过,但是结果缺完全两样,美国的处理办法是银行不允许找取款人所要这部分钱的,而且还不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一党执政的体制下产生的许多不合理矛盾,所以我想请问新安镇政府,你们是不是还可以恬不知耻的说一句,老杨把钱退了算你走运了,按照政策你这是犯法的,
         我们现在看到的新安镇政府的这个说法就不难看出现在政府对处理是件的态度,给平民百姓没有责任感!没有担当!出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怎么样把这件事和自己撇开,是在没办法和自己撇开关系那再用迂回战术来化解,实际问题的本质根结没有解决!留下了病根,
      
      以上只是我个人对这件事的理解和看法,有不成熟的地方望大家谅解,欢迎各位网友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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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28 09: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俺觉得那10000块钱不该退,在柜台上不写着么,钱款的那个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柜员机,就是柜员,就是柜台。。。。。。{:soso_e128:}呵呵,诸事类似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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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28 10: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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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5-28 10: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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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5-28 11: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照楼主这么一说,当事人好像很无辜。当初那位政府工作人员如果不得到当事人什么好处,也不会虚报仗量面积,也不会有今天的下场。当今社会谁愿意把吃到嘴的肉吐出来。所以要政府主持这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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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5-28 11: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工作人员代表的是政府,他的作为是受到政府授权的,政府应该负责,即使是临时工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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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8 11: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进论坛看见LZ此贴一头雾水,理性的说新安镇《关于杨应江反映退耕还林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是为了让关注此事的偶们这些小网名了解事情的真相,澄清政府没有截留该户退耕还林补贴,新安镇也承认了当时林业站的负责验收的人不负责人,此人已经判刑入狱,受到了应有惩罚。话说回来6.7亩变成10.4亩仅是操作失误吗?再怎么失误能相差3.7亩吗?大家都是明白人还需要说白了吗?谁无辜?负责该户验收的新安镇林业站的已经收到法律严惩,新安镇这个通报通篇也没有说要追究杨应江法律责任啊!也并没有把责任推给杨应江,既然当事人把这件事情在论坛反映,如果新安镇不予理会,不调查处理,那才是不敢担当,不作为的政府。调查的结果是这样,新安镇把这个结果在论坛公告是合适的,总不能不了了之吧!论坛是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网民对政府的质疑,政府把调查处理的情况公告也是合情合理的。至于LZ所举的事例,偶相信也是实际,中国和美国不论是政治制度还是人们的观念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美国持枪是合法的,中国就是非法的,虽然美国校园枪击案那么多,还是大部分美国人都支持私人拥有枪支,不能说在美国可以的事情在中国就一定可以。在冰岛同性恋是合法的,那个女总理来中国访问还带了个女性“夫人”,在中国可以吗?大部分人能接受吗?国人都很关注的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难不成日本人占着几十年就变成日本的领土吗?不属于自己的永远都不是自己的,非法所占的没有合法化的理由。就好比别人对你轻微施暴,你就一气之下打死对方,你同样也是犯罪。道理很简单,杨应江多拿国家补贴,退也是应该的,反之如果杨应江少领,政府也该补齐给他,政府也不能说是过去的事情,不问不问。个人利益需要维护但也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为代价。总之这件事更多的是让政府部门吸取教训,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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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12: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介布衣 发表于 2013-5-28 11:56
走进论坛看见LZ此贴一头雾水,理性的说新安镇《关于杨应江反映退耕还林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是为了让 ...

首先我也很赞同你的观点,谢谢你的细致分析,所以我在标题上用引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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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16: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很好,大家讨论一下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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