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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982807852 - 

[曝光台] 我们县处级领导的房地产财产公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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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5 21: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县要有这样廉洁的领导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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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6-6 06: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滚雪球 于 2013-6-6 06:40 编辑

公布房产财产,县处级领导应公布家庭实际有多少房产,包括子女的,而不是只公布房改房,小产权房。房改房有的早就转
让换新房了,小产权房可以说大家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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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6-6 08:35:2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眼屎擦干净看清楚,看标题!这仅仅是"房产"公布!体质改革的要求是做到官员"财产"公开,是所有财产的公开!或许挡正在下棋,一盘很大的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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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6-6 08: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只登记和公布本人和配偶房改房、保障性住房、自建房、买卖土地情况、小产权房情况、集资建房、租住廉租房、租住公租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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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6-6 08: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中要求公布的是房改房、自建房、买卖土地情况、集资建房、租住廉租房等有关情况,没参加这类房屋交易的当然没有,这也是实事求是的情况!有些网民断章取义,不知有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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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6-6 09: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布房地财产当然应该是他所有这方面的财产,为什么不同时公布购得的和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所有房地产?“文  定”网友是内部人吧,请您说说,老百姓有几个懂得这些东西?这不是糊弄人吗?有一点我还想请教,那些外地来任职的,是借住没有花钱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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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6-6 14: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分类进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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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6-6 14: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阿瑞斯 于 2013-6-6 15:09 编辑

来安县半塔镇开展党政干部房产信息登记工作

日期:2013/5/27  编辑:半塔镇

      近日,来安县半塔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并传达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动员会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在职干部职工违规建房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以及房地产信息登记工作进行全面细致部署。

    为切实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该乡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要求各单位和各部门要严肃专项清理工作纪律,对进展迟缓,政策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同时,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和信访举报办公室,严查违规违纪问题。

    据悉,此次登记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基本情况;本人和配偶参加房改、享受保障性住房情况;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买卖土地、自建房和建设、出租、出售、购买“小产权房”情况等。

    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镇干部职工的房地产信息登记工作,下一步该镇还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主动作为、严格按照县委、县纪委的部署,全面高效完成清房工作。( 半塔镇纪委  郝素娟 刘晓伟)

http://www.laian.gov.cn/UserData ... /4836530355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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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6-6 15: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公示是好事,代表敢于正面接受群众监督,也是走向官员财产公示的第一步,来安县政府做的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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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16: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县委办公室 于 2013-6-6 18:09 编辑

164454nytx44kmo3e4eayr.jpg
各位网友:
     你们好!
     感谢你们的关注和监督!此次公示后,部分网友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这是我们工作的失误,我们在公示表格时,未同时公布相关文件,让网友产生了误解。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此次公示内容系根据《滁州市开展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执行的,公示内容包括:党政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保障性住房,建设或出售、出租小产权房等相关情况(上级下发的表格中包含房改房有关情况,商住房不在公示、上报之列)。



县委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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