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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万琅碑>>碑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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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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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4 18: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正德 于 2013-7-3 15:28 编辑

顶书“孔雀寺”三字,5-6厘米见方,间距11厘米,楷书。
右起首自上而下书“四等文虎章五等金鹤章来安县知事万                 为”,宽4厘米高六厘米字17个楷书。“万”“为”距23厘米。
      【注:文虎章是一种奖给陆海战功、劳绩者的奖章,共九等,3-6等奖给初中级军官。金鹤章是由财政部颁发的奖章,是对地方财政有突出贡献者,民国三年一月十六日大总统教令第五十五号公布:“......十万元以上者,给五等金质单鹤章。”】
正文两厘米见方小楷,16行,竖48字,第七行“国”字提升一格。
       给示勒石保护事案 :据县属复兴集孔雀寺监理谭玉庭、林筱泉、李蔚明、马长荣等禀称:窃孔雀寺载在邑乘,攸关名胜。兵燹后,庙宇虽未复旧,而竹木颇有生机。昔年保民王德生、张德奎、祝剑泉、王子温、李泰祥、杨玉传、彭鹤声、马名春、马宗传、彭鹤鸣等,为图存古迹起见,联名禀夅公民等监理,该寺并蒙委任在案。查该寺田产无多,所有住持僧道,仅就寺之左右荒山荒地作耕自食。以其余力,整理竹园,栽种树木,从此尽心培植。不数年后,其风景当可供人游览,赏目骋怀也。况森林法并管理寺庙条例,饬奉中央命令公布足见。
       国家保存古迹,郑重(?)林之至。意前因偷窃该寺竹木之事,层见叠出,曾经禀蒙给示悬挂,奈风吹雨湿,日久无存。现在竹木蔚然,价目渐贵,仍有不顾公益者,恃势砍伐偷窃,藉词公有,多未与较。长此不已,实难保管。筹虑再四,惟有禀请给示勒石碑,垂久远而善后。图监理等再当加意照料,庶几古刹可保,竹木日兴,不至受无形之摧折。请给示勒石永禁。缘据森林法早经规定,颁布足见。
      省长令何严,禁烧山窃伐!一再示谕,应早共知,况孔雀寺为复兴集保古刹,载在邑乘。依法尤应保护,岂容人民任意违犯。若不严于禁止,何以保胜迹而图久存!据禀前情,除批示外,合行给示勒石布告,仰绅民诸色人等,一体周知。嗣后该保孔雀寺曾有财产,以及所栽竹木场,应共同爱护。无论何人,非经监理人禀明官厅,均不准藉词侵然。俾得永久保存。倘有不肖之徒,仍前恃势砍窃焚烧该寺竹木,或蹧蹈庙宇、侵占财产一切情事,准由监理人随时指禀,以凭证明,儘法惩办。该保约警及寺内住持僧道,均应听受监理人之指挥,妥为照料,就近严防。倘敢放弃因循或扶同狥隐,一经察觉,并予提惩,决不稍贷。事关保存古迹,慎勿视为具文,轻自尝试。各宜遵照,切切!特此布告!
    下落款“  县知事万琅”五字,3厘米见方楷书,相间2厘米
左书“中华民国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立”13字,字形同右起手,间距4厘米,其中“立”,上距“日”字18厘米,又与右底“为”字平行。
    用印一方,揿在民国七年的“七”字上,印文书:来安县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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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6-4 18: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兄对来安文物古迹痴迷执著着实令人感动,今拓读《万琅碑》之神速,尤为老弟钦佩不已!{: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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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4 19: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正德老兄等一行人,是他们努力的付出,让我们又有机会看到这珍贵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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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6-4 19: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大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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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6-4 20: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正德 于 2013-6-5 07:52 编辑

大师不愧神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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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6-4 20: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师为来安做了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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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6-4 22: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保胜迹而图久存!我等惭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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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5 07: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野马 发表于 2013-6-4 18:50
正德兄对来安文物古迹痴迷执著着实令人感动,今拓读《万琅碑》之神速,尤为老弟钦佩不已!

过奖了,作为来安人,谁有时间和精力,谁就去做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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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5 07: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雅斋先生 发表于 2013-6-4 19:22
感谢正德老兄等一行人,是他们努力的付出,让我们又有机会看到这珍贵的文物。

感谢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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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5 07: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海为家 发表于 2013-6-4 19:30
正德大师辛苦了!

谢谢关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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