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青山行动”基金公示(第十七期):2013年6 月16日随滁州自由行走部落“留连藤蔓...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6-17 14: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山行动”基金公示(第十七期):2013年6月16日随滁州自由行走部落
留连藤蔓世界,重回梦幻森林 滁州皇甫山穿越
以下统计如有错漏,请跟帖说明或站内联系我,谢谢。
  
编号
  
  
捐款人
  
  
金额(元)
  
  
01
  
  
海棠无香
  
  
2
  
  
02
  
  
热爱生活
  
  
2
  
  
03
  
  
城里种地
  
  
2
  
  
04
  
  
正德
  
  
2
  
  
05
  
  
风景
  
  
2
  
  
06
  
  
心语无声
  
  
2
  
  
07
  
  
云鹤
  
  
2
  
  
08
  
  
开拓者
  
  
2
  
  
09
  
  
醉卧心语等7人
  
  
14
  
  
10
  
  
车费结余
  
  
2
  
  
上期小计
  
  
  
  
404
  
  
本期小计
  
  
  
  
32
  
  
本期累计
  
  
  
  
436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风景 + 6 + 10 赞一个!
正德 + 6 + 10 赞一个!
总评分: 元宝 + 12  活跃度 + 2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6-17 17: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山行动,有始有终。。。。。。。。{:soso_e18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7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6-17 17: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云鹤版主辛苦了,青山行动有大家的支持和坚持才有今天,我们相信滴水穿石的力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6-17 19: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山不老,穿越不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6-17 20: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棠无香 发表于 2013-6-17 19:40
青山不老,穿越不停!

呵呵,佩服佩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6-17 20: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 发表于 2013-6-17 20:32
呵呵,佩服佩服。。。。。。。。

但海棠老了,哈哈{:soso_e128:}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6-17 20: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棠无香 发表于 2013-6-17 20:33
但海棠老了,哈哈

再次战胜自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22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6-18 06: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愿为青山行动做更多的实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6-18 08: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你、我、他(她),我们大家共同的支持,青山会变的更青!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