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停电信息] 哭泣的美丽中国——来安黄大圩天然湿地!!!!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6-21 15: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看了中央七台的节目,说的是烟陈黄大圩的天然生态湿地的节目,作为一个在外乡的烟陈人,当时的心情真是无比的激动。

今天特意打电话给家里亲戚,咨询了黄大圩的湿地,我很奇怪,一个我生长了20年的地方居然有一个世外桃源,梦里水乡,面积不亚于西溪湿地的生态湿地,异常兴奋。
电话通完之后,结果得到的消息让我震惊,烟陈街道上很多游手好闲的人,在野鸟繁殖季节前往黄大圩,捕杀成千上万的野鸟,甚至包括刚刚出壳的幼鸟和鸟蛋。。。被杀死的野鸟用麻袋装!!!心痛啊,那么多,美丽的野鸟,竟然成了人们争相捕杀的对象。
人类太可怕了,面对这样一个美丽的中国,竟然也痛下杀手。。。。一个美丽的世外桃源,如今再也不美丽了,在野鸟繁殖的季节,不但没有成为一个个新鲜生命的开始,反而成了一个个美丽生命的终结。哭泣,无声的哭泣。
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野生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呼吁每一个有良知的人不要再对那些无辜的生命痛下杀手。
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还能够记得或者看到美丽的黄大圩野生生态湿地。

痛心啊,不知道有关部门能不能彻查此事???还烟陈一个天然湿地,还来安一个净土,还大自然一个候鸟的落脚点。

如果论坛里面有认识执法部门的人,请你们一定要管起来,不能让这样一个天然的,而又脆弱的美丽湿地,在一些无良的,无知的,愚昧的人手里葬送了。。。

恳请,恳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6-21 16: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大圩的原生态湿地,是皖东仅有的一块,政府要下力度并建立相关条规来保护,如果迟了将会出现不可估量的后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6-21 16: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大圩现在好像办了个什么农家乐还是生态园啊,很多人过去吃野味,估计那边的生态又快要遭殃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6-21 18: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林业局的领导该出来工作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6-21 19: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资源,人人有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6-21 19: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林业局BOSS今晚又去哪吃饭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6-21 19: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指望来安政府官员能出面制止了,上电视达到目的了!有了政绩可吹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6-21 20: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生态环境   人人有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6-21 21:07:0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烂杀野生动物没人制止,当地政府要负主要责任!!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6-21 21: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忽悠当地政府来重视此事,包括当地的公安机关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