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曝光台] 救命啊!张山乡政府!!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7-6 14: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铺路石 于 2013-7-6 15:15 编辑

我是张山乡兴达铸造材料厂门前的柏油路面,自从你们政府批准一些没素质的人在我身旁建设房屋后,我的生活面貌和环境都变了样,他们在我身边乱倒、乱堆、垃圾、砂石,抬高我的肩膀,堵塞我的排泄系统,以我为壑!
每逢雨天,我就会被雨水淹没,车辆驶过时我被雨水冲击的就好像揭了皮一样难受,雨水顺着被车辆震动而霎间裂开的,我的黑色铠甲缝,钻进我的身体,进入了我的骨髓,使我现在浑身疼痛、骨头发软,如果你们再不采取疏导排水措施,估计我命以不久远耶!希望你们不要待我病弱膏肓时再来救我,因为我害怕折腾动手术,害怕换肾、换肺、不是我胆小,实在是我太穷,付不起小费,害怕从此落下病根,导致我三天两头被医治,伤己又害人,害怕如被过往行人吐骂,不知到底谁的错!!害怕..........
为此我恳请张山乡政府出面联系管理一下我左右两侧厂矿、居民,特别是路西侧新建的房屋,给我让条排水路。现在还没有建成下图见 nEO_IMG_DSC05127.jpg nEO_IMG_DSC05128.jpg nEO_IMG_DSC05129.jpg nEO_IMG_DSC05130.jpg nEO_IMG_DSC05131.jpg nEO_IMG_DSC05132.jpg nEO_IMG_DSC05133.jpg nEO_IMG_DSC05134.jpg nEO_IMG_DSC05135.jpg nEO_IMG_DSC05136.jpg
这里路西侧原先地势低洼,有条向西的排水沟,路东兴达铸造厂门前向南约10处有条向西的过路涵洞,被此处建房人堵塞、填平、抬高(附近居民可以作证),为防路面雨水流入自家门前,周围居民以纷纷效仿,修坝筑堤,导致雨水没法排出。现在此处路面排水就靠车辆碾带、风耗、太阳晒。路面现在已经出现下沉迹象!!
有公路养护人员到此要求挖沟埋涵洞,向路西侧排水,途径路西侧居民宅基地,遭到某些居民拒绝,理由:1、我家宅基地从马路边到住的房屋前后每一寸土地都是从政府手里花过钱买的,排水沟要从此处过,必须丢下买路钱。
2、你花钱买还待我同不同意,为什么从我家这里过,你们为什么不从张三、李四家门旁过等等.......
如此类奇葩!让我如何是好啊!!!
最后我要问问张山乡政府你们为什么只管批准建设,而不去规范划管理,房屋盖得高矮不起、前凸后翘!这不就好像光知道生孩子,不知道如何养、教孩子有什么区别,培养出一群祸害社会,浪费资源的社会垃圾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7-6 14: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拟人的写法很好,生动,有说服力!但是据我所知那段窝水路不是一天两天的是事了,要想解决光是张山乡政府恐怕够呛。要地方政府,公路路政。。。共同出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7-6 14: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期以往,这条道路又将是坑洼连片,呼吁张山乡政府重视此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7-6 15: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路不都着这样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7-6 16: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这才叫来安特色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7-6 16: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书记克林同志是干大事的人,他才没时间管这些小事哩,小老百姓咕噜一阵就没事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7-6 17: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青儿 发表于 2013-7-6 15:03
来安路不都着这样啊

呵呵,小青儿都知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70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7-6 17: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还不适应国家特色?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83 天

连续签到: 17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7-6 19: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此以往,这条路就要废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7-6 19: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形成堰塞湖以后再说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