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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大漠孤狼 - 

[焦点话题] 万豪对上次事件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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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7:25:4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网友描述,打人者太猖狂,必然是惯犯,十恶不赦,罚2万,拘留15天绝不为过,如此处理结果,实在太轻,万恶的万豪果然神通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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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7-27 17: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匆匆掩盖!楼主说的很轻巧!如果万豪或是公安部门不能给广大网友和百姓一个说法,从此公安就会失去人民的信任,万豪就会被来安人民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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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21:59:3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982807852 发表于 2013-7-27 10:50
人家是私营,你有什么权力撤人家职?这不是在糊弄人吗!

说的好,反正打人是不对的,而且这样凶恶的人当经理,我是不敢去玩了,建议大家也别去玩,看她门没钱赚还能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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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7-27 22: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真相如何!不去是最好的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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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8 02: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和顾文媛什么关系,她老公的确是混事的,去年才刑满释放,如果没有这个背景她敢那么张狂吗?而且她现在并没有被撤职,仍在万豪。楼主我想对你说我去年买了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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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7-28 09: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轻易地删人家帖子是完全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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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9 00: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来安公安官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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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9 08: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形式案件也可以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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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9 08: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案件也可以和解?杀人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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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7-29 15: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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