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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职工互助保障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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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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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08: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贝壳 于 2013-8-5 09:08 编辑

      2013年7月29日上午,滁州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崇敬带领市总保障部、帮扶中心负责同志冒着高温酷暑前往来安县半塔镇政府,对因车祸死亡的李金才进行身故和丧葬互助金理赔,共赔付金额40000元。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在职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是为缓解在职职工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或因患上重大疾病以及在职女职工因患上特殊恶性肿瘤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为受到伤害的职工提供一个安心治疗、康复的经济环境。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工会组织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具体举措,也是工会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的延伸。
    2013年职工互助保障计划重点推出三项内容: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其中:1、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费交纳标准为两个档次;分别为50元、100元,有效期为一年。理赔最高伤残互助金分别为20000元、40000元,最高身故和丧葬互助金分别为40000元、80000元。
    2、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费交纳标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66元、132元、198元、264元,在同一互助期内职工最多可以参加四份,有效期为三年。理赔最高互助金分别为10100元、20200元、30300元、40400元。
   3、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费交纳标准为两个档次:分别为36元、72元,在同一互助期内职工最多可以参加两份,有效期为两年。理赔最高互助金分别为16800元、33600元。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最大优点是:交费标准低,赔付标准高;出险后手续简便,赔付快捷。
职工出险报案时间为:
①意外伤害类:自本人出险后三天内报案;
②重大疾病类:自本人患病后十天内报案。
职工出险申请理赔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医院的一套病案(包括诊断书、病理报告)。
    截至20137月底,全县已出险13起,赔付金额97800元。
                                                                                                 来安县总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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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08: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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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8-5 14: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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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8-5 14: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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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8-5 16: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要统一由个人缴纳此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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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19: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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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8-6 06: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的关爱,值得关注!!!!{:soso_e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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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8-7 08: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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