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七彩云开 于 2013-8-6 09:47 编辑
1、考试科目及内容: (1)考试科目: 报考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卷面分各为100分)。 报考县体育活动中心岗位,考试科目为《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 (2)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岗位,考所报学科本科层次《专业课》和《教育学》、《心理学》;初中、小学教师岗位,考所报学科专科层次《专业课》和《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中专层次《幼儿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县体育活动中心岗位《专业课》考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本科层次教材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和写作等。 2、考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 教师岗位考试时间为上午:8:00—9:00《教育学》;9:30—10:30《心理学》。 县体育活动中心岗位考试时间为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 《专业课》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来安县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4、考试合成成绩计算:教师岗位的考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占60%)、《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各占20%)的合成成绩。报考县体育活动中心岗位人员的考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占60%)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报考音乐和体育专业岗位的考生考试合成成绩需达到50分(含加分)。低于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