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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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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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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30 20: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什么情况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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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9-30 20: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呀 大家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就不会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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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9-30 20: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怎么发到来安万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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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9-30 21:02:3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出事最好,谁都愿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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