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论坛办公室 - 

[通知公告] 来安公路分局诚邀广大网友参加公路建设情况座谈会(延期到19日)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0-9 21: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行动比没行动要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0-9 21: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伊人谷 发表于 2013-10-9 21:24
潜潜水吧,就不冒泡了,再说也没空啊!

可以把你的建议和想法跟帖,我们会收集整理提交给公路局给你解答和回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9 21:42:4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轻风 发表于 2013-10-9 21:25
可以把你的建议和想法跟帖,我们会收集整理提交给公路局给你解答和回复

可以啊,公路上的下水窨井盖能不能全换铸铁的,质量好点的,路上好多都给压出洞了,以至于我教育我三岁的女儿决不要从窨井盖上经过。另外城区一些车流量大的单位门口接头处能否保养一下,县医院家宁医院门口已经烂的不像样子了,很小的一段,但确实给过往的人带来很大的不方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9 21:44:1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轻风 发表于 2013-10-9 21:25
可以把你的建议和想法跟帖,我们会收集整理提交给公路局给你解答和回复

谢谢!谢!少于六个字符回复不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0-9 22: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河桥该重建了,来水路要重修了.应该给个说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9 22: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水路是个热门话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0-9 22: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要钱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0-9 22: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啊松 发表于 2013-10-9 20:39
13号安排去滁州了,我想提的建议就是现在路是修好了,但是很多大型车辆严重超载,超速,还希望公路局部门严 ...

你觉得可能吗?表到时候去参加了,规定几个问题不给提,呵呵我指的你懂的,,提了就秒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0-9 22: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还用开啥座谈会呀!还用网友提呀!自己到来水路.中心街向北.对河桥去看看不比别人提意见有面子吗?我是没那闲工夫参加什么会,提什么意见,自己去看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0-9 22:35:0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的鸡蛋 发表于 2013-10-9 22:26
个要钱啊?

来安论坛参与的座谈会从不交费,这次座谈会也是诚邀网友参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