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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可含怒到日落 - 

[本地资讯] 追贴。案发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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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0-18 08: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的小贼,楼主杯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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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8 08: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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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0-18 09: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早日侦破案件,挽回你的损失,看破坏的情景是类似钢珠枪之类的工具破坏玻璃,声音小,隐蔽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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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0-18 09: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明目张胆啊,我觉得法律应该改革下,逮到要重判,像新加坡就是鞭刑,留个印子一辈子你就废了,看你可还敢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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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18 09:42:3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小偷太可气,多好的心情,让小偷搅黄了!抓住他,废了他!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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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0-18 12: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监管了。乐极生悲。但愿你早日找回丢失的物品。{: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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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18 12: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出门可得注意了,车里不能留有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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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18 12: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的小偷真是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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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18 16: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在这里设置一个警务站或者警备室,
毕竟这里的流动人员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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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0-18 19: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哥阿你怎么这么日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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