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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网络世界”绝不是谣言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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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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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8 11: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来安县网宣办 于 2013-10-18 11:50 编辑

“云南边民”董如斌利用其网络名人身份,组织操纵了“寻甸黄四狼”“宣威癌症村”“航空界大佬风流死”等一系列以攫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捏造事实的网上恶意炒作,非法获利数十万元人民币。这是继秦火火、立二拆四、刘虎、薛蛮子等人之后又一起网络名人被捕事件。
这些网络名人的被捕,也让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网络世界的自由是相对的,网络与现实不是完全割裂的,任何人在网络中从事任何活动都应以不触碰法律、不影响社会发展为基本底线。网络,绝不是谣言的避风港!
梳理以上几起网络名人被抓案件,不难发现,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和一个字沾上了边,那就是“假”。何谓“假”,就是不真实,就是恶意造谣,就是捏造虚构,就是歪曲事实,就是颠倒黑白,就是混淆是非。归根结底这些虚假的信息、这些不实的传闻,最终作用于网民的情绪中,“忽悠”了广大网民,受害者是广大网民,受损的是整个社会。
对于拥有上百上千万粉丝的网络名人、博客大v、意见领袖来说,自身更要有一定的觉悟,珍惜自己的网络影响力,珍惜粉丝对自己的信任,不要把自己的粉丝群体看成是一个数字,也不要把自己的网络拥趸当成可随意洗脑的虔诚信徒。因为每一个id的背后,都是一个有独立思想、活生生的社会人。如果不加核实就信口开河,或是捏造事实煽动网络民意,亦或是断章取义贩卖私货,甚至于靠造谣炒作来谋取私利,那么这就是对粉丝、对网民的一种愚弄。自己头上那标榜正义、代表民意的标签就成了一种可笑的摆设,迟早会像画皮一样被无情揭穿,像皇帝的新装沦为笑柄,其本人也要从“众人捧”变为“众人踩”,承受从高处跌落的巨大痛苦。
对于普通网民来说,网络中也要恪守为人的底线,遵守基本的社会公德,做一个有“节操”的网民。在网络中幻想绝对的“自由”是自欺欺人,我们可以在网络辩论中“互拍板砖”,甚至“互喷口水”;也可以在游戏中决斗pk,恃强凌弱;甚至在论坛中激浊扬清、针砭时弊也无偿不可。但是我们不能人身攻击,虚构事实,造谣诽谤,抹黑革命先烈,甚至于敲诈勒索,煽动负面情绪,制造社会动荡。一旦谁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那么法律就会把其拉回现实中来,接受惩罚。
并且网络世界亦是现实社会的一个投影,为了让我们的社会不断进步,让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我们还要传播正能量,做一个“有爱”的网民。“不传谣,不信谣”是我们应对网络信息基本的态度;独立思考,理性表达,是我们发表意见应采取的方式;营造健康有序、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是我们最终的目标。让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吧,积蓄满格的网络正能量,让网络在助推“中国梦”起飞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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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18 11: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时代,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切记不要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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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0-18 12: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有法规,出言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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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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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要文明,讲话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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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18 12: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事实为原则,不传谣不信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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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8 13: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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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18 13: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造谣真的不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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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0-18 14: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省文明上网四字歌
   
    网络世界,迅捷便当,文明上网,时代风尚。
  虚拟空间,资讯海洋,信息真实,务必保障。
  理性表达,自律至上,造谣传谣,社会动荡。
  诚信互助,传统优良,侮辱诽谤,道德沦丧。
  社会和谐,人人共享,法律底线,不可碰撞。
  民族复兴,中国梦想,从我做起,无上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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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18 15: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上网,抵制谣言,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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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0-18 15: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网络谣言已经影响到现实社会了,应该严惩那些在网上造谣、传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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