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转帖:来安县施官、兄弟因赡养老人起争执 哥哥驾车三次轧弟弟夫妇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9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10-20 19: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江淮晨报报道,阿和与阿兵本是亲兄弟,二人因琐事反目成仇,阿和驾车三轧阿兵夫妻致使弟媳受伤。
  10月15日早晨,阿和驾驶拖拉机准备到田间干活,路过来安县施官镇张储村村部时,看到有一辆铲车正在铲他堆放在村部附近的沙,他立即上前与驾驶员交涉,驾驶员却说是阿英让他铲的。阿英是阿和弟媳,二人曾因赡养老人发生过争执。阿和当即阻止驾驶员铲沙,阿英见状十分生气上前用扫把殴打阿和,阿和也捡起一块砖头砸阿英,后被在场群众拉开。
  闻讯赶来的阿兵以阿英被打伤为由,要求阿和带阿英到医院看病,阿和上拖拉机欲驾车离开,阿兵、阿英夫妻立即拦在车前,阿和十分生气,驾车直接从阿兵夫妻身上轧过去,后又把车倒回来继续轧二人,致使阿英受伤,阿兵连忙把阿英往路边拖,阿和又开车追轧二人,却被树挡住。随后阿和又回家拿一把锄头赶回现场,发现阿兵夫妻被人藏到村部了,又把村部窗户玻璃打碎,直到警察赶到现场才将其制服。
  目前,阿和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当事人均为化名)(孟庆超 周亿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20 19:53:2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兄弟呢!老大这种做法也太狂了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20 20: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那里还是什么手足情深,这样一来兄弟是没得做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0-20 20: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包子,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一旦触犯法律就好断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20 22: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之间的情缘就这样淡漠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20 23: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和的做法让人唾骂,人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20 23:46:5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哪是兄弟,简直就是仇人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21 00: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一念间,冲动是魔鬼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56 天

连续签到: 15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0-21 05: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21 08: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