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技术支持: 红星赛车场 二、 主办单位: 扬州闪电专卖店 三、 承办单位: 扬州闪电骑士会 扬州单车网 四、 协办单位: 扬州红星赛车场 扬州日报 扬州电视台 五、 时间:2013年11月09日 六、 参赛人数:自行车个人计时赛约260人 卡丁车绕圈赛约40人 七、 线路:单圈1.2km(共13个弯道,其中两个180度急转弯) 八、 竞赛项目:
九、 活动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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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00——08:30 裁判员报到
2013年11月09日 运动员报到 红星赛车场
| | | | 08:30——08:45 开幕式 | | | | 08:45——09:00 检录 | | | |
| 09:00——11:30 比赛 | | | | | | 11:45——12:00 颁奖仪式 | | | | | | 12:00 午饭 | | | | | | 13:00——14:30 卡丁车友谊赛 | | | | | 14:50 卡丁车颁奖
十,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日期为2013年9月13 日至11月02 日, 联系方式: 土匪:18905252993 刀刀:18652572892 2. 报名费(必须交到各俱乐部或者网上汇款) :
上午自行车赛:40 元/人(包含比赛当日保险、号码牌、号码布、午饭); 下午卡丁车赛:40元/人(不含午饭和保险),平时个人售票为90元 亲友团午饭: 15 元/人 3,汇款方式:支付宝:465825832@qq.com 张晓燕 银行卡汇款:6222 8013 3463 1008 529 张晓燕 建设银行 记得报名时留下存根或者写上姓名,或者拍下汇款字据的照片
4,报到地点:扬州红星赛车场(湾头镇壁虎大桥向北200米)
十一、参赛要求: 1.参赛资格: 1.1 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年龄18-55周岁,以个人证件上日期为准。 1.2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车手须退役连续满2年及以上,有参加专业赛事记录者须解除注册连续2年以上,方可参赛。 2、为鼓励所有车型的车友参加,本场比赛不限车型、不限轮胎,为取得好的成绩,建议使用公路或铁三车。 3、参赛者须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参赛者比赛时都必须佩带安全头盔、着骑行服、骑行手套 4、比赛骑行中必须保证本人的骑行安全,不得使用非正常骑行姿势参加比赛。 5、车撑、锁、篮筐、后座等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请在赛前自行拆除,否则不予参赛。 6、所有参加者都得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举办单位概不负责 7、自行车比赛是有一定危险的活动,所有参赛者都须自我保证参赛时运动技巧熟练,身心健康,如有带病或隐瞒病情参赛的,后果自负;只要参加比赛即表示参加者确认且保证自我身心健康、运动技巧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与比赛。 8、本场比赛只采用电脑计时,如计时出现错误,运动员休息半小时后可以再次上场。 9、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宣传和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貌。 10、赛后,获奖运动员要按组委会的要求在颁奖等候区等待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放弃奖项 十二、总则 1、执行规则: 比赛将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制订的最新规则为执行基准,本规则中或报名参赛要求有说明规定的按本规则执行,本规则或报名参赛要求中未说明的均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规则执行 本场比赛为个人计时赛,每隔15秒发一人,在直道路段禁止跟骑,凡是在直道区域跟骑者警告处罚,每处罚一次总成绩5秒。警告3次者取消成绩。 若被后面选手超越不得让对方领骑、若骑行中追上前方车友不得跟骑,2人之间至少保持间隔5米,超越时在前方车友左右一米以上 2、比赛检录: 2.1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比赛检录区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完成比赛的成绩无效 2. 2.3 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核对参赛 姓名、组别等,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2.4 检录时 裁判将检查车辆是否通过安检, 必须穿骑行服(计时器摆放在背后口袋) 2.5 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等),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3.竞赛规则: 3.1 比赛出发 3.2 以检录顺序排定出发顺序 4 .组别合并: 4.1 如果在同一组别(女子组除外)报名人数少于50人。奖励办法:以参赛完成全程人员到达终点的为准,不足十名的淘汰后两名无名次其它以此类推(女子组除外)例如:报名参加B组比赛的人数为45人,完成比赛的只有10人,去掉最后2人,对前8名按照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5.成绩裁定: 5.1本赛事采用电子计时系统,完成时间短的为胜出。本次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赛事总裁判长 6.比赛仲裁: 6.1 主办方不接受有关名次、成绩的异议; 6.2 如对比赛成绩、犯规与作弊等有异议者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以内,向仲裁委员长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资料(照片等能证明情况的资料),仲裁结果至少在领奖前1小时公布,特殊情况除外。总裁判仲裁结果为终审判,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再审。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有与裁判或工作人员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7.其他规则: 7.1 比赛中为保证选手的安全,比赛者必须佩带头盔、手套。 7.2 比赛中不得抄近道、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7.3 比赛中如出现的自行车故障、损坏、不能骑行等情况时可以自己扛车或推车继续比赛,但不得借助他人帮助,也不能妨碍其他人的正常比赛,并且给后面的选手留出超越的空间,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7.4比赛中如出现身体或机械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赛,则成绩无效,参赛者须迅速离开赛道,不得影响其他选手的比赛; 7.5比赛中如遇有选手超越时,被超越选手要靠右侧不得故意阻挠对方。 8.卡丁车赛规则: 第一轮采用淘汰赛,共三圈,取单圈最好成绩的前10名,并依此为决赛排位(成绩好的在前 十三、报名表格(邮箱:8252812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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