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我相信人人都有爱心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11-4 09: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3日晚9时50分接孩子晚自习走到滨河小区东侧的大路上,远远看见一辆摩托车倒在地上,旁边仰面躺着一个男同志,车减速靠近些,看见伤者满脸鲜血一动不动。当时不敢下车看(我非常怕这样的场景)减速的瞬间,我想到刚刚爱人叮嘱我路上要慢慢的开车。想到伤者的家人,想到如果躺在这里的是我,家人会多着急,我多么需要帮助……就在这瞬间,疾驰过去几辆车……我立刻拨打120急救,110报警。一路发抖的到了学校。接到孩子回来时,警车、急救车已到,医护人员已帮伤者抬上担架。速度很快,前后大概10分钟左右。很是欣慰,亲历我们的人民警察和白衣天使都是最美的。祈祷伤者平安!!!
    我想每一个人都应该是有爱心的,只是因为被忙碌、喧嚣、争夺、漠视掩盖……
    在此我想呼吁:做身边的小善,帮助别人也快乐自己。让我们的的家园美好,和谐……!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轻风 + 10 + 10 赞一个!
总评分: 元宝 + 10  活跃度 + 1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1-4 09: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非常有爱心的人, 坚决支持你的做法,其实爱心常在我们心中,只是被喧嚣的城市淹没,被无良人的诈骗,让我们的爱心开始冷漠。希望通过你的呼吁,唤醒我们沉在内心深处的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1-4 11:19:3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心只需一言一行即可完成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1-4 11: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需要像楼主这样的热心人,在别人最需要的时候你出现了,这个时候你们都会怎么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1-4 12: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爱心,只是被一些无良人欺骗的害怕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1-4 12: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 支持!人间有大爱,本性多向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69 天

连续签到: 16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1-4 12: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有爱心的人,向你学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70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1-4 13: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爱心,保护自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1-4 13: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间有大爱,本性多向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1-4 18:12:4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爱呀,值得学习!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