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雷倒了!南京一饭店竟叫良民饭店!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11-11 21: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10922vsb9ycnzhwnzgz1w.jpg 在南京孝陵卫附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1-11 21:17:5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砸了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1-11 21:18: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砸了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1 21: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偏偏这饭店在南京,真是对这座悲情城市的讽刺,羞辱,南京人竟然也能接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1-11 22:36:4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无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8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12 07: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12 07: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是老板的名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97

组织活动:5

签到天数: 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1-12 07: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定人家已经注册了,你砸就是违法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1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1-12 08: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老板的名字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12 08: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耻呀,摸着良心问问自己,你对的起老祖宗吗?就算是自己的名字,也要顾及到老百姓的感受啊,钱真的就这么好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