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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暨交通安全行动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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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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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09: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暨交通安全行动倡议书
    第60届联合国大会就关于加强全球道路安全通过决议,将每年11月的第3个星期日设立为“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World Day of Remembrance for Road Traffic Victims),目的是提醒各国更加重视道路交通的安全。联合国希望各国开展相关活动,缅怀逝者,警示来人,促进交通安全。死者往矣,伤者切切,提醒着阳光下的人们平平安地行车走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就是对事故受害者最好的悼念。推动交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美好家园需要我们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今天,特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条例》及有关的法规、规章,依法行使交通权利,履行交通义务,尊重和保护生命,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自觉付褚行动:
    一、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要使用安全带;
    二、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三、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要避让;
    四、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要遵守限速规定;
    五、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
    六、机动车驾驶人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七、行人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要遵守交通信号。
    八、乘车人不要乘坐超员车、无检验合格标志车、无牌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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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1-14 10: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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