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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缅怀逝者 警示生者 ——写在第八个“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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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10: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合国将每年11月第三个周日确定为“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今年11月17日是第八个“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在这特殊的日子了,作为一名交通民警,总觉得有一份缅怀,一份愧疚,一分感激和一份责任想说一说……
这份缅怀是对不分国家、不分民族、不分职业、不分老幼而因道路交通事故失去生命的逝者。每年,全世界有100多万人丧生于车轮,中国每年有近10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每一起死亡事故,无论对施害者还是受害者都是无法承受之重。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看,绝大多数是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当然也包括在事故中不幸遇难者,应该说道路交通事故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在事故遇难者中,有正安享晚年的老人,有事业有成的社会精英,有风华正茂的青年,有天真活泼的少年……他们在没有任何预兆和准备中瞬间失去了生命,他们的离去,带走的是没有实现的理想,没有完成的事业,甚至没有开始的人生……留下的是亲人的眼泪和思念,是挚友的怀念和追思……作为生者,我们应该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失去生命的逝者存一份缅怀之情。
这份愧疚是想替尚活着的交通肇事者说的。交通事故没有主观故意,否则就是蓄意谋杀。正是您心存侥幸,疏忽大意,或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或超速行驶,或违法超车,或无证驾驶,亦或是闯红灯……酿成了一起起无法挽回的人间悲剧。也许每一个交通肇事者都有无法释怀的愧疚,也许你无时无刻不在后悔当初不应该……但,一切都晚了。
这份感激是要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死扶伤者表达的。每每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我们的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医务工作者都会第一时间火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死扶伤,特别是事故幸存者及现场和周边群众,有的还惊魂未定,却冒着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奋不顾身地投入到事故救援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他们虽是素昧平生,那一刻却又情同手足,这样一群人,我们应该向他们表示感激。
这份责任是对社会和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负有交通安全监管责任的组织和人员说的。如果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文明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疲劳驾驶、不争道抢行……;如果我们的运输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都能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注重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如果公安交警部门能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强化源头管理,从严从重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各级党委政府乃至全社会都能进一步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下决心解决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制度性、机制性问题,我想,道路交通事故就一定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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