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空朝阳 于 2016-6-10 08:41 编辑
家教不要忽视人伦理念 周元桂 父母对子女的爱,既是血缘之爱也是人伦之爱。所谓“人伦”,即指人与人(尤其是亲缘)之间的长幼、爱敬和相互关心的伦理道德之属性。血缘关系乃先天所成,其爱往往是单方向的父母关爱子女,而人伦概念则是全方位的相互关爱。即要教育孩子懂得尊重、关心他人(尤其是长辈,包括师长)。家教若忽视人伦理念教育,则成为无原则的溺爱。这样,父母付出再多也无益于子女人伦道德观念的逐步形成。其结果是,父母的爱不能使子女感爱父母。现如今相当多的年轻父母,不惜重金为孩子请家教,购置高档助学用具,学钢琴、美术等各种特长技艺,百般关爱,却忽视了人伦道德理念的培养。结果往往是孩子的某项技艺有所长进,但对父母却不存感激之情,认为这是父母理自该当的应尽义务。 原苏联的一位作家写过一篇故事,说:井台上三个女人打水,旁边坐着一个老头。一个女人说:“我儿子不仅力气大而且还很灵活。”另一个女人说:“我儿子唱歌像夜莺一样好听。”第三个女人没有说话,因为她儿子没有任何特长技能。三个女人提着沉重的水桶离开井台,很艰难的走几步就停一下。忽然,三个男孩子跑过来;一个连翻着引人注目的跟头;另一个唱着歌,婉转动听;第三个没声响的提过妈妈的水桶就走。两个女人异口同声地问老头:“看到了吧?我儿子怎么样?”老头说:“我只看见一个儿子”。显然,老人所指的是不声不响接走母亲水桶的孩子。 儿子,不仅是血缘的概念,而且是人伦道德伦理的概念。老头认为符合伦理概念尊爱长辈的儿子,才是真正的儿子。每个孩子不可能都会唱歌或翻斤头,但都应该是热爱父母,且不是矫揉造作,而是自然流露。三个孩子为何有此差异,这与家庭教育密切相关。从第三个孩子的母亲没说显山露水的沾沾自喜话便可感知。 实践证明,对孩子进行人伦道德培养,孩子容易形成孝道理念。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人伦道德的精髓。孝道教育是青少年成才培养不可缺少的一环!我国古代是非常重视孝道的,古人对孝子尤其是孝又贤德的大孝子,特别敬仰推崇,在“举孝廉”时代,他们会被举荐去做官。五年前,当时的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现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在谈到公道正派的选用人时曾表示:要把“孝廉”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标准。可见“孝道”同样被今人所看重。 这就涉及如何教育子女(尤其是少年儿童),即家教问题。古人视家教为头等大事,所立家规的重点就是针对子女教育的。在这反面,古人的卓见和训育高招不乏其例。“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善,犹为不教也。”,就乃至理名言。诸葛亮小儿子成为驸马后,终日养尊处优于皇宫中,诸葛亮恐其变为庸人,让他离开宫廷去任一个小小的运粮官。在难以上青天的蜀道上,督运粮食,以经受磨练。明朝哲学家吕坤指出:“家人之害,莫大于卑幼各恣其无厌之情,而上之人,阿其意而不禁。”意谓:在上者一味迎合子孙的贪得无厌之情,乃是家庭的最大祸患。美国总统奥巴马给两个女儿的信中说道:“你们俩要学会为纠正自己的错误付出努力。”上述中、外教育子女的经验之谈,都强调了要求子女们须经磨练、不骄纵、不搞特殊、能吃苦和要有自知自明等。**总理的“十条家规”,在家教方面更为科学、全面,不妨一睹而借鉴之。 值得一提的是,家长必须意识到“身教重于言教”。在家庭生活过程中,家长的一言一行,甚至一举手一投足,都会对孩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固而家长在孩子面前,要慎言规行,要使自己的言行与教育孩子之说教相一致,否则很容易无形中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 作者地址 安徽省来安县第三中学 电话:130 933 2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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