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谁触动了教师的饭碗和尊严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12-27 15:34:5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天,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几百名教师拒绝上课,在县东门体育场**,要求提高工资待遇。罗田县政府当晚表示会尽快落实相关政策,解决好教师待遇。罗田县一名教师称,25日上午10点多,罗田县二中、实验中学等中小学教师相继罢课,并陆续**县体育广场拉****。随后,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教师全面罢课声援,共有五六百教师。2013年12月27日08:23 来源:京华时报

读这条新闻,我们自然会联想到今年五月洪湖万名**的旧闻,尽管我们不希望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但是很遗憾,这不,黄冈市罗田县全县**要求当地政府解决教师待遇问题。虽然我们也知道,**不是唯一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但是罢课已经变成事实。我们现在要深刻反思的是,究竟是什么因素把一向要斯文的教师群体逼上了必须罢课的地步?当斯文扫地的时候,到底是谁首先拿起了扫把不给教师颜面不给尊严?

洪湖**的原因很清楚,那就是当地政府不作为和乱作为,从根本上说,就是没有在改革过程中把教师的切身利益放在应有的位置,严重侵犯了教师的尊严。一方面,洪湖市2012年新增教育支出1.8亿,可教师没有得到多少利益;另一方面,洪湖地方核定的绩效工资标准不一,同一地区教师绩效工资差别巨大。当教师的切身利益被严重触动之后,罢课**就是可选择的路径之一。

再追溯一下,2010年元月,《半月谈》就报道了绩效工资改革引发少数**的事儿。报道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这一关系切身利益之举,在广大教师中引发了不同声音,有叫好的,也有反对的。在河南、湖南、江苏的一些地方,因对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不满,甚至发生了**现象。

教师绩效工资改革的初衷是打破大锅饭,奖勤罚懒,拉开档次,鼓励教师积极做贡献,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正是由于一些地方的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做到很好的政策宣传、解读和公开透明,没有全面征求教师的意见,分配不是向一线教师倾斜而是向部分领导倾斜,教师才无法忍耐而选择了根本不愿意选择的罢课,用这样迫不得已的方式**。

2009年11月,笔者所在的兰州地区,城关区教育局管辖的部分学校,也发生了一场风波。当地把教师绩效工资中的30%暂停发放,用于绩效考核后的“二次分配”,引来了很多教师的抵制,他们认为这是在“拿自己的钱奖励自己”。为了稳定教师情绪,城关区又将暂扣的部分工资发给了教师。2010年2月23日,《人民日报》也报道了此事。

如今,黄冈罗田**,原因还是其切身利益和尊严被严重触动——有教师称,自2010年起,罗田县事业编在岗职工人均每人每月有500元的补贴,医院等事业单位均已补发,但教师的补贴被挪用。教师有近两万元被剥夺,“这就是罢课的原因”。而罢课**的结果是:所有**教师全部返校,所有学校秩序正常。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尽快落实相关政策,解决好教师待遇。这也从侧面证实了罗田**的原因确实是他们的切身利益被严重触动。为什么我们一些地方的教育管理者会在同一个地方一而再再而三地跌倒后才知道如何爬起来呢?难道我们进入2014年的时候,还会犯同样的错误吗?但愿不会,否则就会成为笑话。

看来,不管是哪里的教师,为了切身利益和尊严无奈地作出罢课选择,根本原因还在于一些地方在执行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政策时考虑不周或不负责任。如果我们全面理解了有关政策,详细宣传讨论了有关政策,让利益当事人充分参与其中,让具体落实政策的实施办法经过当事人代表表决通过,切实维护了教师的利益和尊严,那么,前面提到的几次规模不同的**维权的新闻事件就不会发生。

看来,我们的一些地方的教育管理者应该深刻反思自己的管理方式中的严重不足,对待教师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在改革利益考虑上要真正做到一线教师为先,因为只有这样,教师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教师的积极性才能被调动起来,教师才会感到自己的待遇是公平和公正的。

如果广大教师都感到待遇公平公正,他们还会选择闹领导、上访和罢课这些有辱斯文的方式吗?所以,切实维护教师利益就等于在维护教育生态的和谐和稳定,就等于把教师利益真正放在了应有的位置,这样教师才有自尊可言。否则,教师如果连自身的利益都不能维护,尊严又从何而来?

最后,联系教育改革,我们还有必要说,教育改革要实现“管、办、评”分离,地方教育改革的设计者和领导者必须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事先要分析和预测改革有可能带来的矛盾,然后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要从细节上全面分析如何具体而微地推进综合改革才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7 15: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很严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2-27 15: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制度出发点是好的、对的。但是因为牵扯到“工资”而造成广大教师的错误认识:我的工资我做主,谁也不能拿走,故而引发矛盾,应该称为“学校奖励基金”,大家心态可能会好一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7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2-27 16: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动了我们经费{:soso_e11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7 16: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讲的很好,很多地方教师的利益需要维护。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27 16: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韩寒:教师得罪了谁?
教育部年内将给教师师德划红线,我觉得我应该说点什么:1442万教师出了几个败类?8000万党员有几个干净的?凭什么就单给教师师德划红线?! 给官员高薪养廉,结果人家贪污几十亿还能感动中国,而将教师工资待遇与公务员分开,始终不涨,偶尔有偿家教就十恶不赦;要求老师不能打学生,不能骂学生,不能体罚学生,好,那老师不管了,又说老师不负责任,管严一些吧,又说限制学生个性发展。不打不骂,不批评不体罚,你让老师怎么管,说要用沟通和真心感化学生。你当老师是如来佛祖啊,你怎么不把快要枪毙的贪官或杀人犯送到学校来让我感化;说老师应该像蜡烛一样无私奉献,这话让人听得恶心,这都什么时代了,你问问你们家现在有几根蜡烛,这时代谁用得着蜡烛,谁看得起蜡烛,再说了,既然你把教师当蜡烛,凭什么要求其发出白炽灯的亮度,你给我这个待遇了吗?这个社会现状存在着一种病态的发展趋势,教师待遇和教师地位被一再的贬低,惊闻教师不让作弊遭打,惊闻教师没收手机被杀死,这是什么时代?连学生准考证填错都是监考老师的错,教育决策的这帮人到底是用什么东西思考问题的?以前,教师在人心目中是崇高的,而现在,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对教师行业任意指责,为什么现在老师的地位越来越低,或许也正是因为所有的人都可以对教育说三道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27 16: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恶心的是要感化学生,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
都能感化都能教好的话
要警察干嘛?要法律干嘛?要死刑干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2-27 17:12:1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什么时候医生也能有这么有骨气就好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02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2-27 18: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2-27 18:59: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挪用是普遍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