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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养女与儿子结婚遭拒 老夫妻甘愿被告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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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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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0 16: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养女与儿子产生感情,不料两人来到民政局登记时却遭到拒绝。为成全儿子与养女,滁州来安一对老夫妻甘愿被养女状告,并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前段时间,来安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1989年出生的女孩小颖,因其亲生父母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于同年5月15日被送给育有一子的刘某夫妇抚养。2011年9月16日晚,小颖因出车祸需要输血时,得知自己并非刘某夫妇亲生。小颖和哥哥小东得知彼此不是亲兄妹后,两人由兄妹关系逐渐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并征得了父母同意后,于2013年5月8日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申请结婚登记。结果,民政部门以两人户口簿上登记为兄妹关系而予以拒绝办理。

  为了能顺利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家人商量用法律途径解决结婚障碍。最终,小颖将养父母告上法庭,以养父母不符合收养人条件为由,申请确认收养关系无效。

  据了解,当时刘某夫妇与小颖亲生父母未签订收养协议,也未进行公证。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与小颖之间虽然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但小颖亲生父母与两被告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故该事实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原告的诉求予以支持。最后,小颖与小东有情人终成眷属。(滁州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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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0 16: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40ff6242deb62900.jpg_1:}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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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1-20 16: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熟也好意思下手{: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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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20 16: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的,这样熟悉感情稳定,没有什么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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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20 16: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最好的选择,亲上加亲,也不存在难处的婆媳关系,只有儿女情,和谐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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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1-20 16: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省钱了!不过当兄妹也挺好的,还有亲戚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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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20 16: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伟大的启迪,有儿的,认个干女儿,再让他俩对对眼,将来就是一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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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1-20 16: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会是老俩口收养的时候就当童养媳做的战略储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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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1-20 16: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亲上加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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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20 17: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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